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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介面要規定成員變數必須是public static final的呢?

在interface裡面的變數都是public static final 的。所以你可以這樣寫: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i=10;
或則
int i=10;(可以省略掉一部分)

注意在宣告的時候要給變數賦予初值,而抽象類則不用初始化!

解釋:

1:如果介面A中有一個public訪問許可權的靜態變數a。按照Java的語義,我們可以不通過實現介面的物件來訪問變數a,通過A.a = xxx;就可以改變介面中的變數a的值了。

正如抽象類中是可以這樣做的,那麼實現介面A的所有物件也都會自動擁有這一改變後的a的值了,也就是說一個地方改變了a,所有這些物件中a的值也都跟著變了!!!

這和抽象類有什麼區別呢,怎麼體現介面更高的抽象級別呢,怎麼體現介面提供的統一的協議呢,那還要介面這種抽象來做什麼呢?所以介面中不能出現變數,如果有變數,就和介面提供的統一的抽象這種思想是抵觸的。

             所以介面中的屬性必然是常量,只能讀不能改,這樣才能為實現介面的物件提供一個統一的屬性。

2:假如可以是非static的話,因一個類可以繼承多個介面(而繼承是單繼承),出現重名的變數,如何區分呢?!!!

               所以介面中的屬性必然是靜態的,通過類名.屬性呼叫

通俗的講,你認為是要變化的東西,就放在你自己的實現中,不能放在介面中去,介面只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和行為更高層次的抽象

。對修改關閉,對擴充套件(不同的實現implements)開放,介面是對開閉原則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