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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CSS屬性 定義文字的字體系列

CSS 字型屬性定義文字的字體系列、大小、加粗、風格(如斜體)和變形(如小型大寫字母)。

CSS 字體系列

在 CSS 中,有兩種不同型別的字體系列名稱:

  • 通用字體系列 - 擁有相似外觀的字體系統組合(比如 "Serif" 或 "Monospace")

  • 特定字體系列 - 具體的字體系列(比如 "Times" 或 "Courier")

除了各種特定的字體系列外,CSS 定義了 5 種通用字體系列:

  • Serif 字型

  • Sans-serif 字型

  • Monospace 字型

  • Cursive 字型

  • Fantasy 字型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有關字體系列的知識,請閱讀CSS 字體系列。

指定字體系列

使用font-family 屬性定義文字的字體系列。

使用通用字體系列

如果你希望文件使用一種 sans-serif 字型,但是你並不關心是哪一種字型,以下就是一個合適的宣告:

body {font-family: sans-serif;}

  

這樣使用者代理就會從 sans-serif 字體系列中選擇一個字型(如 Helvetica),並將其應用到 body 元素。因為有繼承,這種字型選擇還將應用到 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除非有一種更特定的選擇器將其覆蓋。

指定字體系列

除了使用通用的字體系列,您還可以通過 font-family 屬性設定更具體的字型。

下面的例子為所有 h1 元素設定了 Georgia 字型:

h1 {font-family: Georgia;}

  

這樣的規則同時會產生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使用者代理上沒有安裝 Georgia 字型,就只能使用使用者代理的預設字型來顯示 h1 元素。

我們可以通過結合特定字型名和通用字體系列來解決這個問題:

h1 {font-family: Georgia, serif;}

  

如果讀者沒有安裝 Georgia,但安裝了 Times 字型(serif 字體系列中的一種字型),使用者代理就可能對 h1 元素使用 Times。儘管 Times 與 Georgia 並不完全匹配,但至少足夠接近。

因此,我們建議在所有 font-family 規則中都提供一個通用字體系列。這樣就提供了一條後路,在使用者代理無法提供與規則匹配的特定字型時,就可以選擇一個候選字型。

如果您對字型非常熟悉,也可以為給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類似的字型。要做到這一點,需要把這些字型按照優先順序排列,然後用逗號進行連線:

p {font-family: Times, TimesNR, 'New Century Schoolbook',
     Georgia, 'New York', serif;}

  

根據這個列表,使用者代理會按所列的順序查詢這些字型。如果列出的所有字型都不可用,就會簡單地選擇一種可用的 serif 字型。

使用引號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了,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單引號。只有當字型名中有一個或多個空格(比如 New York),或者如果字型名包括 # 或 $ 之類的符號,才需要在 font-family 宣告中加引號。

單引號或雙引號都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把一個 font-family 屬性放在 HTML 的 style 屬性中,則需要使用該屬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種引號:

<p style="font-family: Times, TimesNR, 'New Century Schoolbook', Georgia,
 'New York', serif;">...</p>

  

字型風格

font-style 屬性最常用於規定斜體文字。

該屬性有三個值:

  • normal - 文字正常顯示

  • italic - 文字斜體顯示

  • oblique - 文字傾斜顯示

例項

p.normal {font-style:normal;}
p.italic {font-style:italic;}
p.oblique {font-style:oblique;}

  

italic 和 oblique 的區別

font-style 非常簡單:用於在 normal 文字、italic 文字和 oblique 文字之間選擇。唯一有點複雜的是明確 italic 文字和 oblique 文字之間的差別。

斜體(italic)是一種簡單的字型風格,對每個字母的結構有一些小改動,來反映變化的外觀。與此不同,傾斜(oblique)文字則是正常豎直文字的一個傾斜版本。

通常情況下,italic 和 oblique 文字在 web 瀏覽器中看上去完全一樣。

字型變形

font-variant 屬性可以設定小型大寫字母。

小型大寫字母不是一般的大寫字母,也不是小寫字母,這種字母採用不同大小的大寫字母。

例項

p {font-variant:small-caps;}

  

字型加粗

font-weight 屬性設定文字的粗細。

使用 bold 關鍵字可以將文字設定為粗體。

關鍵字 100 ~ 900 為字型指定了 9 級加粗度。如果一個字型內建了這些加粗級別,那麼這些數字就直接對映到預定義的級別,100 對應最細的字型變形,900 對應最粗的字型變形。數字 400 等價於 normal,而 700 等價於 bold。

如果將元素的加粗設定為 bolder,瀏覽器會設定比所繼承值更粗的一個字型加粗。與此相反,關鍵詞 lighter 會導致瀏覽器將加粗度下移而不是上移。

例項

p.normal {font-weight:normal;}
p.thick {font-weight:bold;}
p.thicker {font-weight: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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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大小

font-size 屬性設定文字的大小。

有能力管理文字的大小在 web 設計領域很重要。但是,您不應當通過調整文字大小使段落看上去像標題,或者使標題看上去像段落。

請始終使用正確的 HTML 標題,比如使用 <h1> - <h6> 來標記標題,使用 <p> 來標記段落。

font-size 值可以是絕對或相對值。

絕對值:

  • 將文字設定為指定的大小

  • 不允許使用者在所有瀏覽器中改變文字大小(不利於可用性)

  • 絕對大小在確定了輸出的物理尺寸時很有用

相對大小:

  • 相對於周圍的元素來設定大小

  • 允許使用者在瀏覽器改變文字大小

注意:如果您沒有規定字型大小,普通文字(比如段落)的預設大小是 16 畫素 (16px=1em)。

使用畫素來設定字型大小

通過畫素設定文字大小,可以對文字大小進行完全控制:

例項

h1 {font-size:60px;}
h2 {font-size:40px;}
p {font-size:14px;}

  

在 Firefox, Chrome, and Safari 中,可以重新調整以上例子的文字大小,但是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不行。

雖然可以通過瀏覽器的縮放工具調整文字大小,但是這實際上是對整個頁面的調整,而不僅限於文字。

使用 em 來設定字型大小

如果要避免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無法調整文字的問題,許多開發者使用 em 單位代替 pixels。

W3C 推薦使用 em 尺寸單位。

1em 等於當前的字型尺寸。如果一個元素的 font-size 為 16 畫素,那麼對於該元素,1em 就等於 16 畫素。在設定字型大小時,em 的值會相對於父元素的字型大小改變。

瀏覽器中預設的文字大小是 16 畫素。因此 1em 的預設尺寸是 16 畫素。

可以使用下面這個公式將畫素轉換為 em:pixels/16=em

(注:16 等於父元素的預設字型大小,假設父元素的 font-size 為 20px,那麼公式需改為:pixels/20=em

例項

h1 {font-size:3.75em;} /* 60px/16=3.75em */h2 {font-size:2.5em;}  /* 40px/16=2.5em */p {font-size:0.875em;} /* 14px/16=0.875em */

  

在上面的例子中,以 em 為單位的文字大小與前一個例子中以畫素計的文字是相同的。不過,如果使用 em 單位,則可以在所有瀏覽器中調整文字大小。

不幸的是,在 IE 中仍存在問題。在重設文字大小時,會比正常的尺寸更大或更小。

結合使用百分比和 EM

在所有瀏覽器中均有效的方案是為 body 元素(父元素)以百分比設定預設的 font-size 值:

例項

body {font-size:100%;}h1 {font-size:3.75em;}
h2 {font-size:2.5em;}
p {font-size:0.875em;}

  

CSS 字型屬性

屬性描述
font 簡寫屬性。作用是把所有針對字型的屬性設定在一個宣告中。
font-family 設定字體系列。
font-size 設定字型的尺寸。
font-size-adjust 當首選字型不可用時,對替換字型進行智慧縮放。(CSS2.1 已刪除該屬性。)
font-stretch 對字型進行水平拉伸。(CSS2.1 已刪除該屬性。)
font-style 設定字型風格。
font-variant 以小型大寫字型或者正常字型顯示文字。
font-weight

設定字型的粗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