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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高階總結


一、查詢HTML元素

  通常,通過 JavaScript,您需要操作 HTML 元素。

  1、通過 id 找到 HTML 元素

  2、通過標籤名找到 HTML 元素

  3、通過類名找到 HTML 元素

提示:通過類名查詢 HTML 元素在 IE 5,6,7,8 中無效。

var x=document.getElementById("intro");
var y=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p");

①、改變 HTML 元素的內容 (innerHTML)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innerHTML=new HTML

②、改變 HTML 屬性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attribute=new value
document.getElementById("image").src="landscape.jpg";

③、改變 HTML 樣式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style.property=new style
<scri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p2").style.color="blue";
</script>

④、新增或刪除 HTML 元素

二、DOM 事件

1、Js中的事件

行為,結構,樣式分離的頁面

一般事件 onclick 滑鼠點選時觸發此事件

ondblclick 滑鼠雙擊時觸發此事件
onmousedown 按下滑鼠時觸發此事件
onmouseup 滑鼠按下後鬆開滑鼠時觸發此事件
onmouseover 當滑鼠移動到某物件範圍的上方時觸發此事件
onmousemove 滑鼠移動時觸發此事件
onmouseout 當滑鼠離開某物件範圍時觸發此事件
onkeypress 當鍵盤上的某個鍵被按下並且釋放時觸發此事件.
onkeydown 當鍵盤上某個按鍵被按下時觸發此事件
onkeyup 當鍵盤上某個按鍵被按放開時觸發此事件

①、繫結事件的3種方式

1: 直接寫在html標籤內宣告

<div id="school" onclick="t();">

這種寫法最古老,相容性最強.屬於DOM的lev0級的標準.這個效果,等同於在點選div的時候,執行"t();"這一語句,

在全域性範圍內執行,因此,t函式內部的this指代全域性物件-->window想操作被點選的DOM物件,用this就不行了.

第2種繫結方式:

DOM物件.onclick = function () {}

這種繫結是把一個DOM物件onclick屬性賦值為一個函式,

因此,函式內部的this直接指向該DOM物件.

在這種繫結方式中,只能給一個事件,繫結一個處理函式

即 .onclick = fn1; .onclick = fn2;

最終的效果, 是.onclick = fn2;

如果用函式來呼叫其他函式的形式

例.onclick = function () {fn1(),fn2()}

那麼此時, fn1,fn2中的this又指向window.

如何繫結多個函式, 並令this指向DOM物件

第三種繫結事件的方法:

DOM lev3的事件繫結標準

新增和去除監聽事件.

addEventListener('事件',函式); // 第一個引數事件引數, 沒有字首"on", w3c的標準,IE不支援

注意點1: 如果添加了多個事件處理函式, 按"新增時的先後順序來執行"

注意佔2: 事件處理函式中的this 指代 DOM節點自身 (w3c標準)

注意點3: 第一個事件引數,一律把事件名稱的'on'去掉 (w3c標準)

去除繫結

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函式)

IE下繫結事件與解除事件的方法

attachEvent('事件',函式) // 注意: 事件 要加on

detachEvent('事件',函式) // 事件依然要加on

總結一下:

W3c addEventListener 與IE的attachEvent()的不同

1: 函式名不同

2: 事件名不同, IE下要加on,w3c不加on

3: 加事件後的執行順序不同, w3c按繫結事件的順序來執行, 而IE6,7,8,是後繫結的事件先發生.

4: this的指向, w3c中,繫結函式中的this指向 DOM物件, 而IE6,7,8中,指向window物件

三、事件的捕捉與冒泡模型

在w3c的模型中,

addEventListener 支援 第3個引數來宣告事件的模型為冒泡還是捕捉.

如果宣告為 true,則為捕捉方式

如果宣告為false, 或者不宣告, 則為冒泡方式

注意: IE的attchEvent 沒有第3個引數,不支援捕捉模型

事件物件的概念:

當事件對應的函式被觸發時, 函式會接收到一個事件引數, // w3c標準

例 xx.onclick = function (ev) {alert(ev)}

點選後,ev 引數就代表單擊那一瞬間的"各個引數",以一個物件的方式傳過去.

對於IE, 當事件發生的瞬間,事件物件賦值給window.event屬性

四、事件的中斷

如何中斷事件的傳播???????

在w3c: 事件.stopPropagation();

在IE中, 事件物件.cancelBubble = true;

cancelBubble = true //IE取消冒泡

stopPropagation(); // w3c取消冒泡

returnValue = false; // IE取消事件效果

preventDefautl() ;// w3c取消事件效果

取消事件的預設效果

事件物件.preventDefault(); // 阻止事件的預設效果, w3c方法

事件物件.returnValue = false; // 設定returnValue 的屬性值為false;

五、Js 作用域鏈(是指AO鏈)

1:引數

2:區域性變數宣告

3:函式宣告

* 函式宣告與函式表示式的區別

表示式必有返回值,把返回值(即匿名函式)賦給了一個變數.

此時 就是普通的賦值過程.

①、js並不是一句一句順序執行的,先進行詞法分析

This, 與 arguments

當一個函式執行的時候,函式內部能引用的變數有這麼幾種

AO、arguments、this

對於 arguments和this, 每個函式都有自己獨有的arguments和this, 且不進行鏈式查詢

arguments是什麼?

答:1:arguments是收到的實參副本

2:收到實參收集起來,放到一個arguments物件裡

在詞法分析中, 首先按形參形成AO的屬性,值為undefined

當實參傳來時, 再修改AO的相應屬性.

t(a,b,c){},

呼叫時: t(1,2,3,4,5) 個引數

此時 , AO屬性只有a,bc,3個屬性, arguments裡有1,3,3,4,5, 所有的值

對於超出形參個數之外的實參, 可以通過arguments來獲得

3:arguments 的索引 從 0, 1,2,....遞增,與實參逐個對應

4:arguments.length 屬性代表實參的個數

5:Arguments一定不是陣列, 是長的比較像陣列的一個物件,雖然也有length屬性

6:Arguments每個函式都會有,因此,arguemnts只會在內部找自身的arguments,

無法引用到外層的arguments

This是誰

This是指呼叫上下文

針對函式的應用場景來討論

函式的4種呼叫方式

1:函式方式

直接呼叫函式名,或函式表示式的返回值,

This指代全域性物件,window

2:屬性方式(物件方法方式)

This指代該物件(方法的屬主)

3:構造器方式

通過 new 函式 名() , 來建立物件

在js裡, 建構函式與物件的關係比較鬆散,

物件就是"屬性->值"的集合

構造器的作用,是製造一個物件,把this指向該物件,

4:call,apply方式

函式本身即是物件,物件就有方法

函式名.call(物件,引數1,引數2,引數3);

以fn.call(obj,'a','b');

實際效果相當於

1:fn內部的this指向了obj

2:fn('a','b');

Apply的效果與call一樣, 只不過傳參時,把所有引數包裝在數組裡,傳過去.

例 fn.call(obj,'a',' b') ===> fn.apply(obj,['a','b']);

還有一種改變this的方法

With 語句

With(物件) {

語句1

語句2

.....

}

在with內部的語句,就把引數中的物件當成的上下文環境.

六、詞法分析

js執行順序 1:詞法分析階段 先把接收到的引數放到啟用物件上 再對函式體中程式碼作分析 a: var xx = yy; 做法:宣告一個xx屬性在啟用物件上, 但不賦值,如果已經有xx,則不無動作. b:function ttt() { } 做法:直接宣告ttt屬性, 且內容是函式體 2:執行語句階段

六、Js面向物件

屬性,方法-->物件

"類"能做到封裝,繼承,多型,

"類"的靜態方法

1: js中的物件是什麼?

答:js的物件就是鍵值對的無序集合

2:種建立物件的方法

①、通過字面量來建立物件

例:{age:22,hei:180}

{}->空物件,沒有屬性

②、通過 new Object([value]);

通過建構函式來建立物件(和第2種沒區別,因為Object就是系統內建的建構函式)

七、Js面向物件中的封裝

javascript語言中,沒有現成的私有屬性/方法機制, 但可以通過作用域來模擬私有屬性,私有方法

物件的屬性外界是可讀可寫的, 如何來達到封裝的目的?

答:通過閉包+區域性變數來完成

在建構函式內部宣告區域性變數, 和普通方法,

因為作用域的關係,只有建構函式內的方法,才能訪問到區域性變數.

而方法對於外界是開放的,因此可以通過方法來訪問區域性變數.

在查詢屬性或方法的過程中, 沿著原型鏈來查詢屬性,

物件->原型->原型的原型....->空物件-->NULL

原型形成一條鏈

這個查詢屬性的方式,稱為js的原型鏈

①、原型冒充的方式來完成繼承

複製繼承, 又稱物件繼承,其實就是複製父物件的屬性到子物件身上

八、Js面向物件中的靜態屬性或者靜態方法

從豆漿機-->製造豆漿的流程看, 豆漿機充當的是建構函式的角色.

如果單獨看豆漿機本身, 豆漿機也是一部機器,也是一個物件,也可以有屬性和方法.

那麼,豆漿機作為物件時的屬性和方法,就相當於類的靜態屬性,靜態方法.

十、閉包

一句話說閉包: 函式的作用域,不取決於執行時的環境, 而取決於函式宣告時的環境. 典型應用: 閉包與區域性作用域模擬私有屬性 閉包與匿名函式完成"不受干擾的變數" ①、閉包(4) 閉包+匿名函式
來源:http://www.cnblogs.com/suihui/p/3186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