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執行計劃
阿新 • • 發佈:2020-11-30
一、定義函式
函式的使用必須遵循’先定義,後呼叫’的原則。函式的定義就相當於事先將函式體程式碼儲存起來,然後將記憶體地址賦值給函式名,函式名就是對這段程式碼的引用,這和變數的定義是相似的。沒有事先定義函式而直接呼叫,就相當於在引用一個不存在的’變數名’。
定義函式的語法: def 函式名(引數1,引數2,...): """文件描述""" 函式體 return 值 def: 定義函式的關鍵字; 函式名:函式名指向函式記憶體地址,是對函式體程式碼的引用。函式的命名應該反映出函式的功能; 括號:括號內定義引數,引數是可有可無的,且無需指定引數的型別; 冒號:括號後要加冒號,然後在下一行開始縮排編寫函式體的程式碼; """文件描述""": 描述函式功能,引數介紹等資訊的文件,非必要,但是建議加上,從而增強函式的可讀性; 函式體:由語句和表示式組成; return 值:定義函式的返回值,return是可有可無的
引數是函式的呼叫者向函式體傳值的媒介,由此分為有參函式和無參函式
有參函式:
def my_min(x,y):
res=x if x < y else y
return res
無參函式:
def interactive():
user=input('user>>: ').strip()
pwd=input('password>>: ').strip()
return (user,pwd)
函式體為pass代表什麼都不做,稱之為空函式。定義空函式通常是有用的,因為在程式設計的開始,往往是先想好程式都需要完成什麼功能,然後把所有功能都列舉出來用pass充當函式體“佔位符”,這將使得程式的體系結構立見,清晰且可讀性強。例如要編寫一個ftp程式,我們可能想到的功能有使用者認證,下載,上傳,瀏覽,切換目錄等功能,可以先pass等用到時在編寫函式
二、呼叫函式與函式返回值
函式的使用分為定義階段與呼叫階段,定義函式時只檢測語法,不執行函式體程式碼,函式名加括號即函式呼叫,只有呼叫函式時才會執行函式體程式碼
#定義階段
def foo():
print('in the foo')
bar()
def bar():
print('in the bar')
#呼叫階段
foo()
執行結果:
in the foo
in the bar
定義階段函式foo與bar均無語法錯誤,而在呼叫階段呼叫foo()時,函式foo與bar都早已經存在於記憶體中了,所以不會有任何問題
按照在程式出現的形式和位置,可將函式的呼叫形式分為三種:
#1、語句形式:
foo()
#2、表示式形式:
m=my_min(1,2) #將呼叫函式的返回值賦值給x
n=10*my_min(1,2) #將呼叫函式的返回值乘以10的結果賦值給n
#3、函式呼叫作為引數的形式:
# my_min(2,3)作為函式my_min的第二個引數,實現了取1,2,3中的較小者賦值給m
m=my_min(1,my_min(2,3))
若需要將函式體程式碼執行的結果返回給呼叫者,則需要用到return。return後無值或直接省略return,則預設返回None,return的返回值無型別限制,且可以將多個返回值放到一個元組內。
>>> def test(x,y,z):
... return x,y,z #等同於return (x,y,z)
...
>>> res=test(1,2,3)
>>> print(res)
(1, 2, 3)
return是一個函式結束的標誌,函式內可以有多個return,但只執行一次函式就結束了,並把return後定義的值作為本次呼叫的結果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