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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執行流程細節原理解析

Javascript從定義到執行,JS引擎在實現層做了很多初始化工作,因此在學習JS引擎工作機制之前,我們需要引入幾個相關的概念:執行環境棧、全域性物件、執行環境、變數物件、活動物件、作用域和作用域鏈等,這些概念正是JS引擎工作的核心元件。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孤立的為你講解每一個概念,而是通過一個簡單的DEMO來展開分析,全域性講解JS引擎從定義到執行的每一個細節,以及這些概念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var x = 1; //定義一個全域性變數 x
function A(y){
  var x = 2; //定義一個區域性變數 x
  function B(z){ //定義一個內部函式 B
    console.log(x+y+z);
  }
  return B; //返回函式B的引用
}
var C = A(1); //執行A,返回B
C(1); //執行函式B,輸出 4

下面我們將分全域性初始化、執行函式A、執行函式B 三個階段來分析JS引擎的工作機制:

1. 全域性初始化

JS引擎在進入一段可執行的程式碼時,需要完成以下三個初始化工作:

首先,建立一個全域性物件(Global Object) , 這個物件全域性只存在一份,它的屬性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訪問,它的存在伴隨著應用程式的整個生命週期。全域性物件在建立時,將Math,String,Date,document 等常用的JS物件作為其屬性。由於這個全域性物件不能通過名字直接訪問,因此還有另外一個屬性window,並將window指向了自身,這樣就可以通過window訪問這個全域性物件了。用虛擬碼模擬全域性物件的大體結構如下:

//建立一個全域性物件
var globalObject = {
  Math:{},String:{},Date:{},document:{},//DOM操作
  ...
  window:this //讓window屬性指向了自身
}

然後,JS引擎需要構建一個執行環境棧( Execution Context Stack) ,與此同時,也要建立一個全域性執行環境(Execution Context)EC ,並將這個全域性執行環境EC壓入執行環境棧中。執行環境棧的作用是為了保證程式能夠按照正確的順序被執行。在javascript中,每個函式都有自己的執行環境,當執行一個函式時,該函式的執行環境就會被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獲取執行權。當這個函式執行完畢,它的執行環境又從這個棧的頂部被刪除,並把執行權並還給之前執行環境。我們用虛擬碼來模擬執行環境棧和EC的關係:

var ECStack = []; //定義一個執行環境棧,類似於陣列
var EC = {};  //建立一個執行空間,
//ECMA-262規範並沒有對EC的資料結構做明確的定義,你可以理解為在記憶體中分配的一塊空間
ECStack.push(EC); //進入函式,壓入執行環境
ECStack.pop(EC); //函式返回後,刪除執行環境

最後,JS引擎還要建立一個與EC關聯的全域性變數物件(Varibale Object) VO,並把VO指向全域性物件,VO中不僅包含了全域性物件的原有屬性,還包括在全域性定義的變數x 和函式 A,與此同時,在定義函式A的時候,還為 A 添加了一個內部屬性scope,並將scope指向了VO。每個函式在定義的時候,都會建立一個與之關聯的scope屬性,scope總是指向定義函式時所在的環境。此時的ECStack結構如下: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G) = {  //全域性執行環境
    VO(G):{ //定義全域性變數物件
      ... //包含全域性物件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式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並賦值為VO本身
    }
  }
];

2. 執行函式A

當執行進入A(1) 時,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JS引擎會建立函式A的執行環境EC,然後EC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獲取執行權。此時執行環境棧中有兩個執行環境,分別是全域性執行環境和函式A執行環境,A的執行環境在棧頂,全域性執行環境在棧的底部。

然後,建立函式A的作用域鏈(Scope Chain) ,在javascript中,每個執行環境都有自己的作用域鏈,用於識別符號解析,當執行環境被建立時,它的作用域鏈就初始化為當前執行函式的scope所包含的物件。

接著,JS引擎會建立一個當前函式的活動物件(Activation Object) AO,這裡的活動物件扮演著變數物件的角色,只是在函式中的叫法不同而已(你可以認為變數物件是一個總的概念,而活動物件是它的一個分支), AO中包含了函式的形參、arguments物件、this物件、以及區域性變數和內部函式的定義,然後AO會被推入作用域鏈的頂端。需要注意的是,在定義函式B的時候,JS引擎同樣也會為B添加了一個scope屬性,並將scope指向了定義函式B時所在的環境,定義函式B的環境就是A的活動物件AO, 而AO位於連結串列的前端,由於連結串列具有首尾相連的特點,因此函式B的scope指向了A的整個作用域鏈。 我們再看看此時的ECStack結構: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A) = {  //A的執行環境
    [scope]:VO(G),//VO是全域性變數物件
    AO(A) : { //建立函式A的活動物件
      y:1,x:2,//定義區域性變數x
      B:function(){...},//定義函式B
      B[[scope]] = this; //this指代AO本身,而AO位於scopeChain的頂端,因此B[[scope]]指向整個作用域鏈
      arguments:[],//平時我們在函式中訪問的arguments就是AO中的arguments
      this:window //函式中的this指向呼叫者window物件
    },scopeChain:<AO(A),A[[scope]]> //連結串列初始化為A[[scope]],然後再把AO加入該作用域鏈的頂端,此時A的作用域鏈:AO(A)->VO(G)
  },EC(G) = {  //全域性執行環境
    VO(G):{ //建立全域性變數物件
      ... //包含全域性物件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式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A[[scope]] == VO(G)
    }
  }
];

3. 執行函式B

函式A被執行以後,返回了B的引用,並賦值給了變數C,執行 C(1) 就相當於執行B(1),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還和上面一樣,建立函式B的執行環境EC,然後EC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獲取執行權。 此時執行環境棧中有兩個執行環境,分別是全域性執行環境和函式B的執行環境,B的執行環境在棧頂,全域性執行環境在棧的底部。(注意:當函式A返回後,A的執行環境就會從棧中被刪除,只留下全域性執行環境)然後,建立函式B的作用域鏈,並初始化為函式B的scope所包含的物件,即包含了A的作用域鏈。最後,建立函式B的活動物件AO,並將B的形參z,arguments物件 和 this物件作為AO的屬性。此時ECStack將會變成這樣: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B) = {  //建立B的執行環境,並處於作用域鏈的頂端
    [scope]:AO(A),//指向函式A的作用域鏈,AO(A)->VO(G)
    var AO(B) = { //建立函式B的活動物件
      z:1,arguments:[],this:window
    }
    scopeChain:<AO(B),B[[scope]]> //連結串列初始化為B[[scope]],再將AO(B)加入連結串列表頭,此時B的作用域鏈:AO(B)->AO(A)-VO(G)
  },EC(A),//A的執行環境已經從棧頂被刪除,EC(G) = {  //全域性執行環境
    VO:{ //定義全域性變數物件
      ... //包含全域性物件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式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A[[scope]] == VO(G)
    }
  }
];

當函式B執行“x+y+z”時,需要對x、y、z 三個識別符號進行一一解析,解析過程遵守變數查詢規則:先查詢自己的活動物件中是否存在該屬性,如果存在,則停止查詢並返回;如果不存在,繼續沿著其作用域鏈從頂端依次查詢,直到找到為止,如果整個作用域鏈上都未找到該變數,則返回“undefined”。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函式B的作用域鏈是這樣的:

AO(B)->AO(A)->VO(G)

因此,變數x會在AO(A)中被找到,而不會查詢VO(G)中的x,變數y也會在AO(A)中被找到,變數z 在自身的AO(B)中就找到了。所以執行結果:2+1+1=4.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