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基本結構和命名規範
阿新 • • 發佈: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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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語言需要有一定的結構組織編寫的程式碼,就像人的語言有語法一樣。
類結構
類是Java語言最基本的邏輯單位,所有內容都必須放在類裡,Java程式就是由一個一個類構成的。
public class HelloWorld{
int a;
public void test(){
}
}
一個.java檔案內可以有多個類,但只能有一個public修飾的類,比如這裡只有HelloWorld可以被public修飾。
類的構成:
- 成員變數/屬性:用於儲存數值或作為引數使用,比如這裡的
int a;
- 成員方法/函式:用於執行各種操作,並返回操作的結果,比如這裡的
public void test(){
}
花括號限定了程式碼的作用範圍,如果是這個類或函式裡的程式碼,必須放在相應的花括號內。所有程式碼都必須在類名後面的花括號內,否則無法編譯。
包
包(package)是用來一個一個的類組織起來,在同一個包內,類的名稱不能重複,但可以和其他包的類名重複。
一個包的下面還可以有子包(subpackage),它們是相互獨立的,即子包的類名可以和父包的類名重複而不會發生衝突。
命名規範
識別符號(identifier)是使用者程式設計時使用的名字,用於給變數、常量、函式、語句塊等命名。
Java的識別符號可以以_、ut-8字元開頭,其餘可以用數字、_、ut-8字元,不能有空格,最好是用有含義的詞語或縮寫來命名。一般Java的識別符號是用英文
Java是大小寫敏感的,類的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必須要大寫,其餘單詞的首字母也建議大寫。
包的名字全部小寫,父包和子包之間加“.”來隔開,比如“java.test”,java是父包的名稱,test是子包的名稱。
駝峰原則:變數或屬性名稱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其餘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就像駝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