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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礎——基本結構和命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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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語言需要有一定的結構組織編寫的程式碼,就像人的語言有語法一樣。

類結構

類是Java語言最基本的邏輯單位,所有內容都必須放在類裡,Java程式就是由一個一個類構成的。

public class HelloWorld{
	int a;
	public void test(){
	
	}
}

一個.java檔案內可以有多個類,但只能有一個public修飾的類,比如這裡只有HelloWorld可以被public修飾。

類的構成:

  • 成員變數/屬性:用於儲存數值或作為引數使用,比如這裡的
int a;
  • 成員方法/函式:用於執行各種操作,並返回操作的結果,比如這裡的
	public void test(){
	
	}

花括號限定了程式碼的作用範圍,如果是這個類或函式裡的程式碼,必須放在相應的花括號內。所有程式碼都必須在類名後面的花括號內,否則無法編譯。

包(package)是用來一個一個的類組織起來,在同一個包內,類的名稱不能重複,但可以和其他包的類名重複。

一個包的下面還可以有子包(subpackage),它們是相互獨立的,即子包的類名可以和父包的類名重複而不會發生衝突。

命名規範

識別符號(identifier)是使用者程式設計時使用的名字,用於給變數、常量、函式、語句塊等命名。

Java的識別符號可以以_、ut-8字元開頭,其餘可以用數字、_、ut-8字元,不能有空格,最好是用有含義的詞語或縮寫來命名。一般Java的識別符號是用英文

,不建議使用中文。

Java是大小寫敏感的,類的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必須要大寫,其餘單詞的首字母也建議大寫。

包的名字全部小寫,父包和子包之間加“.”來隔開,比如“java.test”,java是父包的名稱,test是子包的名稱。

駝峰原則:變數或屬性名稱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其餘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就像駝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