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式人生 > 其它 >java類與物件

java類與物件

技術標籤:java學習java

類與物件

java中使用class關鍵字來定義類

class  類名稱{
//類的成員變數
//類的成員方法
}
成員變數

形式 資料型別 變數名稱 (【=值】)(定義變數時可以賦值也可不賦值)

成員方法

對應於類物件的行為,主要用來定義類可執行的操做

方法的定義必須在某個類中,定義方法時如果沒有指定許可權修飾符,方法的訪問許可權為預設(即只能在本類及同一個包的類中進行訪問)

成員方法的引數

(1)值引數,即按值傳遞(在方法中對值型別的形參的修改並不會影響實參)

(2)引用引數(類似傳地址,引數型別是陣列或其他引用型別)

(3) 不定長引數:即多個引數例如

a.add(int···x); //定義add方法,並指定不定長引數的型別(當成一個數組處理,而且只能是三個點)

注意:不定長引數必須是方法中的最後一個引數,任何其他常規引數必須在他前面

構造方法 (是一個與類同名的方法)

​ 特點:(1) 沒有返回型別,也不能定義成void,(不需要通過使用void關鍵字進行修飾)

​ (2)構造方法的名稱要和本類的名稱相同

​ (3)構造方法主要作用是完成物件的初始化工作,他能把定義物件的引數傳遞給物件成員

區域性變數

在使用是必須進行賦值操作或被初始化,如果在成員方法內定義一個變數,那麼這個變數被稱為區域性變數

物件的建立

通過new操作符來建立物件

public class CreatObject{
	public CreatObject(){	//構造方法
	Systrm.out.println("abc");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new CreatObject();    //使用new操作符建立物件的同時,將自動呼叫構造方法中的程式碼
	}
}
訪問物件的屬性和行為

用new建立一個物件後,可用“物件.類成員”來獲取物件的屬性和行為

物件的銷燬

被java虛擬機器視為垃圾的物件

​ (1)物件引用超過其範圍

​ (2)將物件賦值為null

this關鍵字

(1)當類中成員變數與成員方法的引數重名時,使用this關鍵字被隱式的用於引用物件的成員變數和方法

​ (2)作為方法的返回值

​ (3)呼叫類中的構造方法

static關鍵字

1.靜態變數:把共享的變數用static修飾

例如:一個水池有注水,也有放水,則水量是共享變數

定義 static public int water=0;

當類首次被載入時,靜態變數就被分配到記憶體中,直到程式結束才會釋放

2.靜態常量

在處理問題時會需要兩個類共享一個數據常量

用final static修飾一個成員變數,這個成員變數就會成為一個靜態常量

final static double PI=3.1415926; (常量大寫)

3.靜態方法

呼叫類的靜態方法,無需建立類的物件(類名.靜態方法)

public class StaticMethod{
	static public void show(){    //定義靜態方法
	System.out.println("abc");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taticMethod.show();    //使用類名呼叫靜態方法
	}
}

4.靜態程式碼塊(自始至終只執行一次)

public class StaticTest{
	static{
	語句
	}
}
類的主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特性:(1)主方法是靜態的,若果要直接在主方法中呼叫其他方法,則該方法必須也是靜態的

​ (2)沒有返回值

​ (3)形參為陣列,其中args[0]~args[n]分別代表程式的第一個引數到第n+1個引數,可以使用args.length獲取引數的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