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法院推翻蘋果 157 億美元稅收案是個錯誤
阿新 • • 發佈:2021-02-03
北京時間 2 月 1 日晚間訊息,據報道,歐盟委員會今日表示,歐盟法院之前推翻 “蘋果公司 157 億美元稅收案”是個錯誤的決定。
今日,歐盟委員會在 “歐盟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中稱:“綜合法院未能妥善考慮這一決定的結構和內容,以及歐盟委員會提交的書面意見中的解釋,這違反了程式。”
對於歐盟的上訴,蘋果之前曾表示,這不會改變法院之前作出的事實結論。
2016 年 8 月,歐盟委員會裁定,蘋果在愛爾蘭非法逃稅 131 億歐元(約合 157 億美元),蘋果必須要將這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對於該裁決,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並提起上訴。
2020 年 7 月,蘋果贏得了這起上訴案。歐盟第二高等法院 “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稱,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與蘋果的稅收安排是非法的國家援助,沒有在法律層面證明他們的做法是合理的。
2020 年 9 月,歐盟委員會向歐盟最高法院 “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提起上訴。未來數月,歐洲法院將對此案舉行聽證會。
對於歐盟委員會而言,打擊歐盟各國政府非法補貼事關重大。
在過去的數年裡,歐盟委員會一直在關注歐盟國家為蘋果和亞馬遜等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以評估是否構成非法的國家援助,而蘋果稅收案就是一個典型案件。因此有分析人士稱,“綜合法院”的裁決對於歐盟委員會的這些努力是個不小的打擊。
到目前為止,歐盟委員會在這方面的記錄喜憂參半。在與菲亞特克萊斯勒(Fiat Chrysler)的案件中,歐盟贏得了法庭支援,但在星巴克(Starbucks)和比利時的稅收減免案件中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