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禁止明星代言網遊 加大網遊監管整治力度
隨著網路遊戲的爆發式增長,網遊產業發展、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李君提議加大網遊的監管整治力度,禁止明星代言網遊。
李君告訴南方都市報,“總的來說,網路遊戲是一把雙刃劍,雖然有其積極的一面,但由於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約束和社會各界的有效引導,它對很多人,特別是青少年的負面影響頗多。”
在李君看來,網路遊戲作為網路和遊戲產業、資訊產業、娛樂產業等融合跨越發展的產物,具有多樣化的發展特徵和巨大的經濟價值,其發展也推動著網際網路、電信、傳媒、出版等相關產業的發展;但當前來看,網路遊戲已經凸顯出容易成癮、導致眼睛近視脊椎變形等健康受損問題,長時間地接觸網路遊戲還會導致事業荒廢、也容易產生家庭社會矛盾。
對此,李君建議,應加大遊戲行業的准入門檻,要求運營企業必須要樹立社會責任意識,在產品上線運營前嚴格自查自糾,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監管系統,自覺承擔起保障使用者權益以及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責任。
他還呼籲,應健全遊戲管理法律法規,強化監管力度。通過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網路遊戲等級制度,使不同年齡階段的人玩不同級的遊戲。同時,進一步明確界定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的範圍和對製作、傳播不良資訊者的處罰規定等。還要完善網路遊戲市場監管機制,明確網路遊戲相關職能管理部門職責分工,對遊戲分級、內容稽核、實名對應認定、家長監控和賬戶安全等方面監管落實到位,形成以法律法規、行政監督、行業自律和技術保障為核心的管理體制,強化網路遊戲監管力度。
李君還建議,應禁止明星代言網路遊戲廣告,總量控制遊戲類目在各類媒體的展示廣告和網際網路的推送。他關注到,不少網路遊戲在宣傳推廣中,為博使用者眼球,提高點選、試玩、下載率,往往高薪聘請一大波明星,用浮誇的風格代言,再採用大資料推送,甚至推送含有暴力、色情等低俗文化內容。建議資訊化部門聯合工商部門,健全推廣稽核機制,制訂廣告投放平臺管理稽核標準,加強對各類網站、APP的廣告巡查力度,對管理物件實行黑名單剔除制度,對事實投訴成立的,還要計入企業的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