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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 業務資料爭議不斷,官方釋出亟待糾偏

3 月 22 日,工信部執行監測協調局在工信部官網最新發布《2021 年 1-2 月通訊業經濟執行情況》月度報告。在 “電信使用者發展情況”一章,報告一改上年度公佈 “行動電話使用者總數”和 “4G 使用者數”的模式,開始在報告中正式公佈 “行動電話使用者總數”和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而剔除了 “4G 使用者數”。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工信部的這一變化對於通訊業有著風向標的作用:

其一,剔除 “4G 使用者數”而公佈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說明工信部對於通訊業的執行監測重點將從 4G 轉向 5G。

截至到 2020 年底,我國 4G 使用者總數已達到 12.89 億戶,滲透率超過八成;隨著 5G 網路商用加速,手機使用者開始逐漸從 4G 向 5G 遷移,我國 4G 使用者總量基本達到峰值,而 5G 使用者則處於迅猛增長階段,因此剔除 4G 使用者資料而重點關注 5G 使用者發展情況,即符合行業發展趨勢,也滿足了社會的公眾期待。

其二,與 4G 公佈使用者數不同,5G 公佈 “手機終端連線數”,反映了工信部對於 5G 業務發展的監測更為客觀務實的態度。

5G 商用之後,出於市場宣傳的需要,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採用了 “5G 套餐使用者數”這一口徑對外發布其 5G 業績,但購買了 5G 套餐的使用者中仍有一定比例的使用者不使用 5G 手機、不連線 5G 網路,並不能真實反映 5G 業務發展的客觀情況,因此也被社會輿論批評為 “注水宣傳”。

而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則統計了運營商 5G 網路上 5G 手機終端被啟用並連線入網的資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客觀反映 5G 手機的活躍度和 5G 網路的業務承載,也與其他國家運營商的 5G 業務統計口徑保持了一致,更加有利於在國際上宣傳我國 5G 業務發展成績。

工信部公佈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的做法,與其 2 月初印發的《關於提升 5G 服務質量的通知》一脈相承。在《通知》中,工信部對各省通訊管理局和通訊運營商提出了切實維護使用者權益、推動 5G 持續健康發展的多項要求,其中就包括 “各基礎電信企業要按照要求做好 5G 業務發展資料報送工作”,所以可以明確工信部本次公佈的 “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達 2.6 億戶”,其資料來源來自於三大運營商的上報。

但反觀三大運營商的月度業務資料釋出,卻並未與工信部保持一致。

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仍堅持原有口徑繼續釋出 “5G 套餐使用者數”中國聯通也一改其認為 “5G 登網使用者”才是有效使用者的初衷

,轉而效仿前二者公佈了截至到 2 月底發展 8450 萬 5G 套餐使用者的業績,加上中國移動的 1.73 億和中國電信的 1.03 億,則三大運營商統計口徑中的 5G 套餐使用者總數在 2 月底達到了 3.61 億。將其與工信部公佈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對比,基本可以得出我國有 1 億多所謂的 “5G 套餐使用者”其實並沒有使用 5G 網路和 5G 業務的結論。

此外,即使是三大運營商上報給工信部執行監測協調局對外公佈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依然存在爭議。

工信部執行監測協調局在官網上釋出的《2021 年 1-2 月通訊業經濟執行情況》給出的明確說法是:“截至 2 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達 2.6 億戶,比上年末淨增 6130 萬戶,佔行動電話使用者的 16.3%”。

拿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與 “行動電話使用者”總數作對比得出佔比 16.3% 的結論,說明這裡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統計的是行動電話使用者使用的 5G 手機終端,而不包括在 To B 領域使用的 CPE、模組等行業終端。

但是,同屬工信部下屬單位的中國信通院,定期監測國內手機市場執行情況並權威釋出《國內市場手機出貨量》,根據其報告資料,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的 5G 手機出貨量,在 2019 年全年為 1376.9 萬部,2020 年全年為 1.63 億部,2021 年 1-2 月為 4234.9 萬部,則自 5G 商用至今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累計的 5G 手機出貨總量為 2.19 億部。

那麼簡單計算就可以看出,即使這 2.19 億部已出貨的 5G 手機全部被啟用連線到 5G 網路上,也與工信部公佈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存在著 4100 萬的差距!

同為工信部相關部門官方釋出的資料,竟然會出現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大於 5G 手機出貨量的烏龍,作為通訊行業主管的工信部難辭其咎,究竟是三家基礎通訊企業上報的連線資料有誤,還是信通院統計的手機出貨量有偏差,作為官方釋出都容不得疏忽。

此外,除了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這個資料統計口徑之外,工信部原新聞發言人聞庫還提出過一個 “5G 終端連線數”的說法,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開的國新辦釋出會上,他首次宣佈 “我國 5G 終端連線數已超過 2 億”;此後這一統計口徑和資料被國家統計局援用,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次年 1 月 18 日的 2020 年國民經濟執行情況新聞釋出會上高調宣佈,“我國 5G 終端連線數已超過 2 億,居世界第一”,由此,“5G 終端連線數超過 2 億”成為了高規格的官方統計資料。

對比工信部執行監測協調局公佈的最新說法:“截至 2 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達 2.6 億戶,比上年末淨增 6130 萬戶”,那麼簡單折算一下就可以看出 2020 年末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應該就是聞庫和寧吉喆所宣佈的 “5G 終端連線數已超過 2 億”。

但是,在 “終端連線數”前加上 “5G 手機”這個界定之後,其意義就有了大不同。眾所周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政府都在推進數字化經濟轉型,5G 作為新基建的重要一環承擔著賦能 To B 行業進行產業升級的重要使命,而考察這一使命完成進度的最直觀資料就是除 5G 手機之外的行業終端連線入 5G 網路的數量。

因此,建議工信部在統計和公佈三大基礎電信企業的 “5Gs 手機終端連線數”的同時,也要強調非手機的 5G 終端連線數的重要性,並要求電信企業做專項統計和麵向社會進行公佈,這樣才能形成對 5G 業務在 To C 和 To B 兩個領域的健康發展進行同步監測的完整資料;同時這對於相關通訊企業和垂直行業加大 5G 技術為行業所用、為工業所用、為產業所用的推廣力度,也是一種強有力的推動和督促。

總結一下當前官方釋出的 5G 業務發展資料,主要包括三大運營商公佈的 “5G 套餐使用者數” 、工信部監測協調局釋出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和信通院釋出的國內手機市場 5G 手機出貨量,截止到 2021 年 2 月底的彙總資料如下圖所示:

按照正常的業務邏輯,三者之間的關係應該是 5G 手機出貨量最大,被使用者購買並激活連上網的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次之,而 “持有 5G 終端並使用 5G 網路的出賬移動使用者”才能算嚴格意義上有效的 5G 使用者,其數量應該在三者之中最小。

但如上圖所示的官方資料卻出現了嚴重的倒掛現象,違背了正常的業務邏輯,由此引發爭議在所難免,希望這只是 5G 商用初始階段的短暫亂象。

工信部本次採用 “5G 手機終端連線數”來作為官方監測 5G 業務發展情況的指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可惜資料本身出現了烏龍,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查明相關情況,在下一輪資料公佈中做出糾正,以維護其行業資料官方釋出的權威性,並最終實現使用客觀而真實的資料來引導 5G 業務發展、提升 5G 服務質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