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
阿新 • • 發佈:2021-05-07
5 月 7 日訊息,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的訊息,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意見》《深圳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等工作安排,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塑料製品相關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 0.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
同時,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商品零售經營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餐飲服務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湯匙等餐具。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各塑料製品生產、銷售經營者應當依法合規經營,目前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開展塑料汙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反禁限塑規定的違法行為。通告中所列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