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廣電局加強網路綜藝創作播出管理:不得設定“花錢買投票”環節
阿新 • • 發佈:2021-05-10
5 月 10 日訊息據證券時報等報道,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綜藝節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獲悉,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通知》指出,近年來,北京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積極創新創優,網路綜藝節目生產創作呈現良好態勢,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豐富多樣的精神文化產品。但是,一些網路綜藝節目出現了粉絲非理性發聲應援、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亟需加強引導,及時整治。
《通知》指出,在科學設計節目選拔機制,堅決打擊非理性應援行為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將嚴格管理調控選秀類網路綜藝節目,抵制跟風扎堆、題材雷同、唯顏值流量、過度娛樂化等不良傾向。網路綜藝節目在選拔機制設計上要崇德尚藝、弘揚正氣,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媒體代表、業界代表、觀眾代表的綜合評價作用,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分和晉級標準。節目中不得設定“花錢買投票”環節,嚴禁刻意引導、鼓勵網民採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以“花錢買票”“集資打投”等形式進行資料造假,干擾節目選拔。
《通知》要求,各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嚴把網路綜藝節目人員關,為青少年提供良好示範。各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從嚴稽核把關選手背景情況,嚴禁選用涉及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和個人不良徵信記錄、輿論醜聞纏身、社會影響惡劣等問題的嘉賓選手。禁止未成年人蔘加選秀類網路綜藝節目,堅決杜絕包裝炒作明星子女。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始終堅持高質量發展,力戒高價追星、鋪張浪費,嚴格按照廣電行政部門管理規定,對影視明星參與網路綜藝節目的片酬要控制在合理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