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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侵權屢禁不止,工信部再次重拳出擊

在當下這個網際網路發達的時代,各式各樣的 App 層數不窮,在給人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開始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一定的風險。原因在於不少 App 為了滿足自身利益開始侵犯使用者權益,對此,國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近幾年一直在加大監管力度,催促其進行整改,並給與相應的處罰。

5 月 13 日,工信部發布了《關於下架侵害使用者權益 App 名單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指出,90 款 App 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信部將對這 90 款 App 進行下架。據悉,這 90 款 App 涉及全國各地教育、遊戲、安全、新聞等諸多領域。

《通報》稱,4 月 23 日,工信部向社會通報了 93 家存在侵害使用者權益行為 App 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核查複檢,尚有 39 款 App 未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整改。同時,各地通訊管理局按工信部 App 整治行動部署,積極開展手機應用軟體監督檢查,此次內蒙古、安徽、廣東、四川、浙江通訊管理局檢查發現共有 46 款 App 仍未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特別強調了在近期檢測中,發現天涯社群、大麥、途牛旅遊、VIP 陪練、脈脈 5 家企業在 App 不同版本中反覆出現同類問題,我部將依法暫停其違規行為,予以直接下架處理。

App 侵權屢禁不止

近年來,各類 App 的出現使廣大消費者的工作、生活變得更加便利,但與此同時,一些 App 過度收集使用者個人資訊、隱私條款不完善或缺失情況嚴重等問題也成為消費者最大的困擾之一。工信部針對此也進行過多輪整改並且出臺了多項措施。

自 2019 年 11 月工信部啟動了 App 侵害使用者權益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工信部已進行了 11 批次的專項整改,對手機應用軟體進行檢查,並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

然而,仍有部分 App 不知悔改。

4 月 23 日,工信部通報了 2021 年第四批侵害使用者權益行為的 App 名單。據悉,工信部近期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體進行檢查,重點督促遊戲類、工具類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同時,工信部通報尚有 93 款 App 未完成整改。

對此,工信部要求上述 App 應在 4 月 29 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工信部將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如今,相關 App 並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整改工作,也迎來了屬於他們違規的懲罰。

依據《網路安全法》《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工信部令第 24 號)和《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 號)等法律和規範性檔案要求,工信部組織對上述 90 款 App 進行下架處理。

工信部方面要求,相關應用商店應在《通報》釋出後,立即組織對名單中應用軟體進行下架處理,並加強舉一反三,認真排查、系統排查反覆出現問題的企業,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把好上架稽核關。

加大 App 整治力度

儘管仍有 App 侵權的亂相發生,但在相關部門的管理整治下,這種現象已然得到明顯的改善。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施行以來,國家和地方網信辦依法對 App 資訊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負責;有關部門如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版權部門等也從各自的許可權入手對 App 進行依法管理。

此外,三個月前,為了更好的保護使用者隱私不被 App 擅自竊取,工信部也開始起草《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個人資訊保護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明確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兩項個人資訊保護基本原則,為 App 個人資訊保護明確底線、劃出紅線。

據悉,《暫行規定》明確了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兩項個人資訊保護基本原則,知情同意原則要求從事 App 個人資訊處理活動,應當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告知使用者個人資訊處理規則,由使用者在充分支援的前提下作出自願、明確的意思表示。

4 月 20 日,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信部新聞發言人、資訊通訊管理局局長趙志國曾表示,工信部持續開展專項整治,今年以來已累計完成 29 萬款 App 技術檢測,對 1862 款違規 App 提出整改要求,公開通報 319 款整改不到位 App,組織下架了 107 款拒不整改的 App。

針對目前 App 違規收集個人資訊以及過度索取許可權等主要問題,趙志國表示,工信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釋出《App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組織制定《App 使用者權益保護測評規範》和《App 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等系列行業標準,為 App 個人資訊保護監管提供政策和標準支撐。

同時,將強化關鍵責任鏈監管。抓住應用商店這一關鍵重要環節,督促應用商店落實好平臺責任,強化 App 上架稽核機制,切實做好個人資訊保護的“守門人”。建立應用商店合規經營監測機制,將違規行為主體納入到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組織應用商店開展檢測標準培訓,推動應用商店形成統一的技術檢測體系。

當然,除了政策方面的保護外,作為使用者我們應增強自身的網路安全防範意識,養成安全上網的良好習慣,有選擇地去使用 App 並且在使用時有選擇地授權,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要敢於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