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YouTube 不必為使用者侵權負責,但得立即刪除或遮蔽
6 月 23 日訊息 據報道,YouTube 雖然在與歐盟創意產業的鬥爭中贏得一戰,但也遭受了一些損失。
歐洲最高法院週二裁決,YouTube 和其他平臺不必為使用者上傳的侵權內容負責。但如果他們在瞭解到侵權問題後未能“迅速”採取行動刪除或遮蔽相關內容,仍需為此承擔責任。
此外,歐洲法院還表示,如果沒有采取“適當的技術手段”解決版權問題,或者提供“專門用於”非法分享內容的工具,抑或“明知侵權依然鼓勵分享”,也需承擔責任。
此項裁決源自一家德國法院受理的兩起官司,該法院隨後向歐洲法院徵求了建議。
第一起官司涉及音樂製作人弗蘭克・彼得森(Frank Peterson)。他發現有人在未經其許可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版權的內容上傳到 YouTube 後,便起訴這家視訊網站及其母公司谷歌。
第二起官司則由出版商愛思唯爾(Elsevier)發起,它指控檔案託管網站 Cyando 未經許可上傳其作品。
歐洲法院稱,這些平臺只應在特定情況下承擔侵權責任:“就目前的情況而言,網路平臺的經營者原則上並未親自向公眾傳播其使用者在網上非法釋出的受版權保護的內容。然而,如果他們除了提供平臺之外,還幫助公眾獲取這些內容,其傳播方式就會構成侵權。”
德國法院將對如何解讀歐洲法院的建議作出決定。
YouTube 發言人表示,該公司過去一年為音樂行業創造了 40 億美元的收益,其中超過 30% 來自對使用者原創內容的商業化:“YouTube 是版權領域的領導者,我們支援版權所有者獲得公平報酬。所以我們才大力投資先進的版權技術,為整個行業創造全新的收入流。”
不過,這一判決的影響有限,因為它主要關注歐盟舊的版權規定。歐洲議會已經批准了一項頗具爭議的新法律,要求網路巨頭自動過濾版權內容。
批評者認為這種內容過濾器會阻礙創新和自由言論。例如,如果 YouTube 需要為使用者上傳的所有內容負責,那裡的氛圍就會截然不同。
這項立法將對 YouTube 未來與歐盟的版權鬥爭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