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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谷歌確實該打,但重點不在應用商店

北京時間 7 月 9 日早間訊息,據外媒,谷歌反壟斷確實應該好好查一查,但針對谷歌,重點不應在應用商店,而應在搜尋引擎。

如果一家公司的服務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選擇,還能比它的主要競爭對手帶來更大的靈活性,對這樣的公司發起反壟斷訴訟肯定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這樣的一幕卻在美國上演:36 個州的總檢察長週三對谷歌發起的訴訟就是這樣。

在此之前,美國政府已經對這家網際網路巨頭採取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反壟斷行動。司法部和幾十個州起訴谷歌的搜尋業務涉嫌壟斷,其他州則向谷歌的廣告技術服務發難。這兩項措施還算合理,但最新的舉措似乎有些過頭。

這些州指責谷歌濫用 Android 作業系統的主導地位,強迫應用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並對通過 Play Store 應用商店銷售的數字內容和服務收取最高 30% 的佣金。他們還指控谷歌買通三星,說服其不要開發與之競爭的支付系統,以免開發者在 Play Store 之外分銷軟體。

谷歌發言人在部落格中對此進行了辯護。他表示,多數 Android 裝置出廠時都預裝至少 2 個應用商店,而亞馬遜 Fire 平板電腦甚至根本沒有安裝 Play Store。

我們通常不會急於為科技巨頭辯護,但谷歌說的沒錯。這也是此番訴訟的一大關鍵漏洞。蘋果 iOS 平臺禁止安裝其他應用商店,但 Android 系統卻為消費者提供了選擇,可以安裝任何第三方應用商店,而且可以通過外部來源安裝應用。

既然谷歌沒有強迫使用者使用它的應用商店,又怎麼能指控它的應用商店壟斷呢?正是因為獲得了這樣的自由,所以開發者可以繞過 Play Store 的收費結構和收費機制,所以美國政府的指控完全站不住腳。

原告還指控谷歌在使用者安裝外部應用時彈出安全提示的做法,是在人為設定不必要的障礙,存在誤導。但諾基亞研究人員發現,Android 的惡意軟體比率的確更高,尤其是因為該系統的使用者可以安裝外部應用。所以,該公司的做法並非多此一舉。

澄清一下觀點。谷歌的確應該受到反壟斷審查。當這家網際網路巨頭的搜尋業務去年遭到反壟斷審查時,曾經廣受讚譽,畢竟這項業務的確涉嫌壟斷。谷歌確實存在很多違反競爭原則的行為,包括在搜尋結果中偏向自家服務,通過獨家分銷協議將其搜尋服務變成 iPhone 的預設搜尋選項。這些事情早已臭名昭著,的確應當加以限制。

但谷歌的應用商店政策顯然比蘋果更加開放,也更鼓勵競爭,所以對此發起進攻並非明智之舉,甚至是在浪費有限的時間和資源。要在法庭上擊敗谷歌並非易事。反壟斷執法者不應該把精力浪費在這些站不住腳的主張上,而應當集中精力應對那些影響更大、更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