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網際網路法庭首案:小米訴網路大 V 侵權案一審敗訴
阿新 • • 發佈:2021-07-23
7 月 22 日訊息據成都市廣播電視臺 @神鳥知訊 微博報道,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的“中國法庭”全媒體直播,見證了成都網際網路法庭首案 ——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小米公司”)訴網路大 V 名譽侵權案宣判,一審敗訴。
法院審理認為,大 V 張某某釋出的涉案微博未構成對小米公司名譽權的侵害,對其要求張某某刊登道歉宣告的請求不予支援,依法駁回小米公司的訴訟請求。本案受理費 1 萬 3 千 8 百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據報道,2020 年 6 月 9 日,數碼博主張某某在其微博賬號上釋出了某段智慧電視線上直播測評的一部分,並配文“小米電視輕鬆點著”,引發其他微博使用者跟帖評論。
之後在 8 月 19 日至 9 月 10 日期間,張某某又釋出多條微博對小米 10 至尊紀念版及系列產品進行評論,其中一條評論為“小米 10 至尊紀念版剛開售才幾天,京東的好評率就已經掉到了 95%”,並附上京東使用者的購買體驗評價圖片,該微博內容引起其他微博使用者跟帖和評論。
獲悉,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認為被告發表存在不實內容,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名譽權,對小米公司構成侵權,於是向成都網際網路法庭提起了訴訟。此案是成都網際網路法庭成立以來的審理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