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式人生 > 資訊 >消防新規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明日起施行

消防新規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明日起施行

7 月 31 日訊息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定,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定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瞭解到,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罰款

此外,第三十八條指出,鼓勵高層民用建築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慧化技術手段對電氣、燃氣消防安全和消防設施執行等進行監控和預警。未設定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建築,鼓勵因地制宜安裝火災報警和噴水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以及可燃氣體探測、無線手動火災報警、無線聲光火災警報等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