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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和super

this是自身的一個物件,代表物件本身,可以理解為:指向物件本身的一個指標。

this的用法在java中大體可以分為3種:

1.普通的直接引用

這種就不用講了,this相當於是指向當前物件本身。

2.形參與成員名字重名,用this來區分

3.引用建構函式

super

super可以理解為是指向自己超(父)類物件的一個指標,而這個超類指的是離自己最近的一個父類。

super也有三種用法:

1.普通的直接引用

this類似,super相當於是指向當前物件的父類,這樣就可以用super.xxx來引用父類的成員。

2.子類中的成員變數或方法與父類中的成員變數或方法同名

3.引用建構函式

super(引數):呼叫父類中的某一個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this(引數):呼叫本類中另一種形式的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super和this的異同:

super(引數):呼叫基類中的某一個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this(引數):呼叫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super: 它引用當前物件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資料或函式,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數名super.成員函資料名(實參)

this:它代表當前物件名(在程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物件;如果函式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資料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數名)

呼叫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呼叫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建構函式,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呼叫其它方法。

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儘管可以用this呼叫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呼叫兩個。

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建構函式裡面,因為this必然會呼叫其它的建構函式,其它的建構函式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建構函式裡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this()和super()都指的是物件,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數,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物件的指標,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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