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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礎第二遍-04-函式

函式(方法)

  1. 靜態方法不能呼叫非靜態方法
  2. 函式的定義:類中的具有特定功能的一段獨立執行程式
  3. 格式:
修飾符 返回值型別 函式名(引數型別 形式引數1,引數型別 形式引數2,......){
	執行語句;
	return 返回值;
}
  1. 函式名命名規則:駝峰式命名
  2. 沒有具體的返回值時返回值型別為void,return可以省略不寫
  3. 示例:
void add(String m){
	System.out.print(m);
}
  1. 函式的作用:
    1. 提高程式碼的複用性,提高功能複用性
    2. 將功能程式碼進行封裝
  2. 注意點:
    1. 函式中只能呼叫函式
    2. 函式中不能定義函式
  3. 函式記憶體載入
    1. 棧式儲存,先載入main函式,然後載入其他函式(直到執行完成,在記憶體中被釋放),再載入其他函式,如此順序執行

函式的過載

  1. 同一個類中
  2. 函式名相同,引數列表不同(引數型別不同,或引數個數不同)
  3. 與返回值型別無關
  4. 注意:
    1. 此種形式編譯會直接報錯,因為呼叫的時候會出現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