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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文支援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涉及整車應用、關鍵零部件等

11 月 4 日訊息,據上海市發改委網站,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交通委員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等六部門印發了《關於支援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共八條,涉及支援整車應用、支援關鍵零部件發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具體如下:

1.整車購置獎勵。2025 年前,燃料電池汽車在上海開展示範應用,符合上海有關要求,並取得國家綜合評定積分的,上海按照每 1 積分 20 萬元標準獎勵相關車輛生產廠商。

2.關鍵零部件獎勵。相關企業生產的電堆、膜電極、雙極板、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空氣壓縮機、氫氣迴圈系統、儲氫瓶閥等關鍵零部件,用於國內示範城市群車輛應用,參照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每 1 積分獎勵 3 萬元。

3.車輛運營獎勵。2025 年前,對每個年度內行駛里程超過 2 萬公里的燃料電池貨車、商業通勤客車給予運營獎勵,每輛車自取得營運額度起累計最多獎勵 3 個年度。其中,中型卡車(設計總質量 12—31 噸)每車每年獎勵不超過 0.5 萬元,重型卡車(設計總質量超過 31 噸)每車每年獎勵不超過 2 萬元,通勤客車每車每年獎勵不超過 1 萬元。

4.支援公交車運營。支援不少於 50 輛燃料電池公交車應用。比照同類柴油車成本,對相關車輛增加的綜合成本進行補助。

5.加氫站建設補貼。對在 2025 年前完成竣工驗收、並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車用氫氣)的加氫站,按照不超過核定投資總額的 30% 給予補貼。其中,2022 年、2023 年、2024—2025 年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每座加氫站補貼資金最高分別不超過 500 萬元、400 萬元、300 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

6.氫氣零售價格補貼。2025 年前,對氫氣零售價格不超過 35 元/公斤的加氫站運營主體,按照氫氣實際銷售量給予補貼。其中,2021 年度補貼標準為每公斤 20 元;2022—2023 年度每公斤 15 元;2024—2025 年度每公斤 10 元。

瞭解到,《若干政策》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