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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串 列表 元組 字典 集合-3.4列表

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認真看十分鐘就從一臉懵B 到完全 理解!

先看明白下面:

例 1

obj.objAge;  // 17
obj.myFun()  // 小張年齡 undefined

例 2

shows()  // 盲僧 

比較一下這兩者 this 的差別,第一個列印裡面的 this 指向 obj,第二個全域性宣告的 shows() 函式 this 是 window ;

1,call()、apply()、bind() 都是用來重定義 this 這個物件的!

如:

obj.myFun.call(db);    // 德瑪年齡 99
obj.myFun.apply(db);    // 德瑪年齡 99
obj.myFun.bind(db)();   // 德瑪年齡 99

以上出了 bind 方法後面多了個 () 外 ,結果返回都一致!

由此得出結論,bind 返回的是一個新的函式,你必須呼叫它才會被執行。

2,對比call 、bind 、 apply 傳參情況下

obj.myFun.call(db,'成都','上海');     // 德瑪 年齡 99  來自 成都去往上海
obj.myFun.apply(db,['成都','上海']);      // 德瑪 年齡 99  來自 成都去往上海  
obj.myFun.bind(db,'成都','上海')();       // 德瑪 年齡 99  來自 成都去往上海
obj.myFun.bind(db,['成都','上海'])();   // 德瑪 年齡 99 來自 成都, 上海去往 undefined

微妙的差距!

從上面四個結果不難看出:

call 、bind 、 apply 這三個函式的第一個引數都是 this 的指向物件,第二個引數差別就來了:

call 的引數是直接放進去的,第二第三第 n 個引數全都用逗號分隔,直接放到後面obj.myFun.call(db,'成都', ... ,'string' )。

apply 的所有引數都必須放在一個數組裡面傳進去obj.myFun.apply(db,['成都', ..., 'string' ])。

bind 除了返回是函式以外,它 的引數和 call 一樣。

當然,三者的引數不限定是 string 型別,允許是各種型別,包括函式 、 object 等等!

來源:https://www.cnblogs.com/Shd-Study/p/6560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