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訴 QQ 外掛軟體不正當競爭,一審獲賠 52 萬
阿新 • • 發佈:2021-12-14
12 月 14 日訊息,今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成都融思科技有限公司,羅某不正當競爭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佈。
文書顯示,原告騰訊公司訴稱,被告融思公司通過“群盯盯”“掛機軟體”等軟體,非法登入、監控、提取以及儲存、使用 QQ 群成員及聊天資訊、資料,被告羅某幫助融思公司推廣、銷售案涉軟體,二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融思公司辯稱,自己並非 QQ 機器人(掛機軟體)開發者,群盯盯也不是聊天軟體,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羅某辯稱,融思公司只是租用其網站部分廣告位,其並未參與融思公司的其他經營活動。
法院審理認為,融思公司系群盯盯軟體的研發、運營主體,其通過技術手段指向性的設定相關的功能妨礙、破壞騰訊 QQ 軟體的正常執行,損害原告合法權益
瞭解到,最終判決結果為,融思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 50 萬元;被告羅某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 2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