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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我國碳酸鋰、氫氧化鋰產量分別為 24 萬噸和 17.5 萬噸

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鋰電產業鏈執行情況一直在影響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

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日前援引安泰科資料顯示,2021 年我國精煉鈷(包括電解鈷、鈷粉、鈷鹽等,折金屬量)產量 12.8 萬噸,同比增長 26.7%;碳酸鋰、氫氧化鋰產量分別為 24 萬噸、17.5 萬噸,同比增長 40.4%、88.6%;原生鎳(原生物料生產的鎳產品,包括電解鎳、含鎳生鐵、鎳鹽等,折金屬量)產量 66.9 萬噸,同比下降 10.1%。

另據海關總署資料,2021 年鎳礦、電解鎳分別進口 4352.9 萬噸、26.2 萬噸,同比增長 11.4%、100%;鈷精礦進口 1.74 萬噸,同比下降 64.3%,鈷溼法冶煉中間品、電解鈷分別進口 29.1 萬噸、6424 噸,同比增長 2.8%、3.4%;碳酸鋰進口 8.1 萬噸,同比增長 61.7%。

需要指出的是,就鋰電產業鏈的重要性,工信部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釋出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1 年本)》(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對產業佈局和專案設立、工藝技術和質量管理、產品效能、安全和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及環境保護、衛生和社會責任、監督和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規範》指出,為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按照優化佈局、規範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質量、鼓勵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本規範條件。本規範條件是鼓勵和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範發展的引導性檔案,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規範》同時要求,在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及配套專案。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拆除關閉,或嚴格控制規模、逐步遷出。同時,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製造專案,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