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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創始人雷軍 2022 兩會建議: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等

3 月 4 日訊息,今日上午,小米創辦人、董事長兼 CEO 雷軍表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即將開幕,作為全國人大代表,今年他準備了四份向大會提交的建議。

瞭解到,這四份建議包括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公益慈善。

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

一、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域性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目前新能源汽車領域尚未形成系統的碳足跡政策管理體系,建議有關部門從頂層設計出發,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碳減排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各階段減排路徑和目標;制定從原材料到報廢回收全產業鏈碳足跡管理辦法,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產業鏈實施碳減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目前我國已釋出 3 批共 24 個行業核算方法,但尚未覆蓋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確碳足跡核算的物件、範圍和邊界,確保同一類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統一;同時,建立碳足跡測量及評價標準體系,明確計量精度、資料來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跡核算的準確性,為企業及相關機構開展碳足跡核算及評價工作提供明確指導。

三、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資料平臺。當前汽車行業碳足跡資料主要來自各行業申報的平均值或國內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測算資料,完整性、準確性、實時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產業鏈骨幹企業,圍繞能源型別、原材料、生產製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徑、標準一致的新能源汽車全生命週期碳足跡行業資料庫,支援行業內可共享碳足跡的資料獲取、儲存、挖掘和處理分析,為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評估提供科學、準確的資料基礎。

四、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仍不夠完善,企業產品低碳認證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振。建議主管部門儘快出臺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認證標準,規範認證流程;制定評價等級及對應指標,建立新能源汽車低碳產品評級及公示制度;設計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大低碳設計的投入。

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

一、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路規劃佈局。當前,大功率快充站以企業自主建設為主,建設佈局、規模、技術指標等缺少整體統籌規劃,互聯互通水平較低。針對這一點,建議制定新一代大功率快充網路規劃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用地規劃、充電容量等關鍵目標,提高重點區域電網擴容能力,增加大功率快充站數量,提高有效覆蓋。同時,推進技術標準和通訊協議的制定、統一、應用,出臺大功率快充互聯互通工作方案,制定三年時間專項行動時間表,優先推進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資源地段存量的大功率快充樁互聯互通,實現社會資源最優化配置。

二、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近年來,我國在大功率快充前沿技術研發方面有所突破,但整體研發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企業面臨高電壓平臺研發成本高、產業鏈不成熟等問題,研發大功率充電技術的投入動力不足。針對這一點,建議搭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制定大功率充電先進技術目錄,加速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協同研發機制,加強對新一代大功率快充技術及儲充一體(尤其光儲充一體)、低自損耗、低噪聲等上游關鍵技術的聯合攻關;充分激發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支援高科技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針對大功率快充領域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

三、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針對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成本高、週期長的問題,建議加強投資力度,針對應用先進技術的大功率快充站,在建設、改造及運營等方面加大投資和補貼,提振產業鏈投資的信心與積極性;加快推進大功率快充關鍵裝置和場站建設標準化、規模化,降低裝置及部署成本;建立大功率快充站用電配額快速審批機制,加速場站建設審批流程,整體提升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效率。

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一、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近年來,民營企業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參與、投入意識和熱情都不斷高漲。註冊企業基金會是民營企業長期、穩定、專業地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路徑之一。建議出臺更加系統、具體的政策檔案,持續鼓勵民營企業主體以開展社會捐贈、設立慈善組織等多種形式更加深入、更有規劃的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登記註冊條件,提供技術指導與合規諮詢,精簡、暢通註冊流程和渠道,將問詢評估、實質稽核及形式稽核等環節審批時間縮短至 3-4 個月左右。適度放寬對企業基金會業務範圍的限定,除扶危濟困外,鼓勵民營企業投入教育、科研等領域建設,並予以集中的業務指導。從重視“入口監管”轉向強調過程和結果管理,深化“放管結合”。

二、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建議不斷提升“放管服”水平,除日常監管外,豐富相關職能部門的服務內容和形式。一是研究制定未來 3-5 年內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服務改革方案,並出臺服務細則,制定服務清單,加強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性、積極性;二是推動職能部門服務多元化,建議搭建相關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全流程的統籌指引和專案資訊披露,指導民營企業“怎麼幹,往哪兒幹”,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運轉效率;三是完善公益慈善社會價值評價體系,對有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進行重點表彰,樹立典型案例,建立正向評價機制,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獲得感,在全社會營造積極向善的輿論環境。

三、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科技文化領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群眾生活及發展需求的變化,全社會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需求也隨之變得更加多元。積極探索公益創新,針對不同人群、場景提供最有價值、最具效能的公益服務,將是民營企業推動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效率提升的關鍵。建議在政策層面探索新型捐贈方式,特別是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提供科技、醫療等專業服務捐贈。同時,在法律層面完善對非貨幣財產無形資產捐贈的認定,出臺部門法規和地方條例,尤其對科技服務捐贈、程式碼捐贈、智慧財產權、股權捐贈等無形資產的捐贈行為和價值認定予以細化和明確,並持續優化捐贈程式。

同時,在捐贈行為之外,建議鼓勵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充分發揮專業能力和創新動能,主動提供“非捐贈公益服務”,在主業產品或服務中充分體現社會價值;同時提供更具前瞻性政策指導並形成具體的工作流程,協助對接公共服務體系,引導民營企業在鄉村振興、應急救災、無障礙服務等眾多領域持續貢獻更大力量,創造更深遠價值。

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

一、制定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當前,我國面向電子廢舊物的迴圈利用體系尚未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較為零散,各產業環節間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制定我國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打通“二手商品流通”、“再製造再加工”、“報廢拆解處理”三個關鍵產業環節,完善迴圈利用體系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銜接與利益分配,暢通電子廢舊物的合規流動,打造更加緊密均衡、規範有序的產業生態;制定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全流程的碳足跡計量標準,一體設計、統籌推進,為全行業減碳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二、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範發展。報告顯示,我國來自個體回收商的“四機一腦”佔比超過 70%。由於我國個體商佔比過高,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混亂和失序,政策執行難度大,制約行業整體發展。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出臺專項扶持政策,支援和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快速實現規模化發展;深入推進政企合作,積極開展模式創新,探索多種合作形式將家庭小作坊和遊商遊販等個體商納入規範體系之內,保障個體商收入水平及發展空間;將成功經驗和創新舉措在行業內進行推廣,進一步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三、保障個人資料資訊保安,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據統計,2020 年我國居民手機保有量已高達 12.6 億臺。當前,公眾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資訊洩露風險的擔憂也不斷加深,手機及個人計算機大量閒置,未能及時進入迴圈利用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電子廢舊物回收率難以實現大幅提升。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制定電子廢舊物資料清除標準規範及認證體系,推動第三方清除檢測機構發展。在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各環節中,嚴格落實個人資訊保護操作規範,保障資料資訊保安,打通個人資訊保安的“最後一公里”,有效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

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做好電子廢舊物迴圈利用,需要全民參與、全民共建。但是,當前公眾對其經濟價值和環保價值的認識不夠深入,社會整體氛圍尚未完全形成。針對這一問題,建議持續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展示電子廢舊物錯誤處置的危害與回收利用的價值,推廣回收利用的正確渠道和方法,樹立先進人物典型和優秀企業標杆;積極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回收碳積分試點,便於查詢個人電子廢舊物流通訊息,展示個人碳積分及排名資訊等,適時向全國推廣,提高公眾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