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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筆記之類與物件

類與物件

主要內容:

  1. 構造方法與物件的建立
  2. 類與程式的基本結構
  3. 引數的傳值
  4. 物件的組合
  5. 例項成員與類成員
  6. 方法過載
  7. this關鍵字
  8. import語句
  9. var區域性變數
  10. jar檔案

 

1、類

一句話:“把共有的特徵拿過來”

注意:類名首字母大寫,變數名首字母小寫

類是Java語言中最重要的“資料型別”,類宣告的變數被稱作物件變數,簡稱物件。

類的定義包括兩部分,即類宣告和類體。基本格式為:

class 類名{
    類體的內容
}

class是關鍵字,用來定義類。“class類名”是類的宣告部分,類名必須是合法的Java識別符號。兩個大括號及其之間的內容是類體。

1.1  類的宣告

以下是一個類宣告的例子。

class People{
       ...
}

“class People”稱為類宣告,“People”是類名。在給類命名時遵循下列程式設計風格(不是語法要求的,但應當遵守):

1、類名首字母應大寫。

2、類名最好容易識別,見名知意。

1.2  類體

定義類的目的是抽象出一類事物共有的屬性和行為,並用一定的語法格式來描述所抽象出的屬性和行為。

類使用類體來描述所抽象出的屬性和行為,類宣告之後的一對大括號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容稱作類體,大括號之間的內容稱作類體的內容。

抽象的關鍵是抓住事物的兩個方面——屬性行為,即資料以及在資料上所進行的操作,因此類體的內容由如下所述的兩部分構成。

1、變數的宣告

用來儲存屬性的值(體現物件的屬性)

2、方法的定義

方法可以對類中宣告的物件進行操作,即給出演算法(體現物件所具有的行為)

下面是一個名稱為Ladder的類(用來描述梯形),類體中的宣告變數部分聲明瞭4個float型別變數,即above、bottom、height和area;方法定義部分定義了兩個方法,即float computerArea()和void setHeight(float h)。

class Ladder{
//-------------屬性-------------
    float above;  //變數宣告
    float bottom;    //變數宣告
float height; //變數宣告 float area; //變數宣告 //-------------行為------------- float computerArea(){ //定義方法computerArea area = (above+bottom)*height/2.0f; return area; } void setHeight(float h){ //定義方法setHeight height = h; } }

1.3  成員變數

類體中的內容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變數的宣告;另一部分是方法的定義。宣告變數部分所宣告的變數被稱作成員變數域變數。【此處應與“區域性變數”區分,見圖1】

 

 圖1

1.3.1  成員變數的型別

成員變數的型別可以是Java中的任何一種資料型別,包括基本型別:整型、浮點型、字元型、邏輯型別;引用型別:陣列、物件和介面。

1.3.2  成員變數的預設值和有效範圍

在宣告成員變數時如果沒有指定初始值,Java編譯器會為其指定預設值。

對於boolean變數,預設值是false;

對於byte、short、int和long變數,預設值是0;

對於char變數,預設值是'\0' (空字元);

對於float和double變數,預設值是0.0;

對於“引用型”變數(陣列以及物件),預設值是null。

 

成員變數在整個類的所有方法裡都有效(約等於全域性變數),其有效性與它在類體中出現的位置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