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 AOP 註解為什麼失效?
使用Spring Aop註解的時候,如@Transactional, @Cacheable等註解一般需要在類方法第一個入口的地方加,不然不會生效。
如下面幾種場景
1、Controller直接呼叫Service B方法:Controller > Service A
在Service A 上加@Transactional的時候可以正常實現AOP功能。
2、Controller呼叫Service A方法,A再呼叫B方法:Controller > Service A > Service B
在Service B上加@Transactional的時候不能實現AOP功能,因為在Service A方法中呼叫Service B方法想當於使用this.B(),this代表的是Service類本身,並不是真實的代理Service物件,所以這種不能實現代理功能。
所以,如果不是直接呼叫的方式,是不能實現代理功能的,非常需要注意。
但確實有這種不是直接呼叫的試,也需要實現代理功能,怎麼做呢?很簡單,只需要暴露當前代理物件給當前執行緒就行了,如下配置,註解粗體的部分。
<!-- aspect --> <aop:aspectj-autoproxy proxy-target-class="true" **expose-proxy="true"**/> protected final T proxy() { return (T) **AopContext.currentProxy()**; }
這樣就能拿到代理物件了,在Service A中可以通過proxy().B()即可正常實現B方法上面的代理功能。
看下AopContext原始碼,Spring會將當前代理物件繫結到當前執行緒ThreadLocal上面。
關於執行緒繫結變數參考Java技術棧微信公眾號分享的ThreadLocal文章。
關注公眾號Java技術棧回覆"面試"獲取我整理的2020最全面試題及答案。
推薦去我的部落格閱讀更多:
2.Spring MVC、Spring Boot、Spring Cloud 系列教程
3.Maven、Git、Eclipse、Intellij IDEA 系列工具教程
覺得不錯,別忘了點贊+轉發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