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2022.5.14)
阿新 • • 發佈:2022-05-15
變數(p26.Java基礎06)
變數:可以變化的量
Java是一種強型別語言,每個變數都必須宣告其型別
Java變數是程式中最基本的儲存單位,其要素包括變數名,變數型別和作用域
//資料型別 變數名 = 值; 可以使用逗號隔開來宣告多個同類型變數
注意事項:
1.每個變數都有型別,型別可以是基本型別,也可以是引用型別
2.變數名必須是合法的識別符號
3.變數宣告是一條完整的語句,因此每一個宣告都必須也分號結束
//
int a,b,c;
int a=1,b=2,c=3;
上面兩種方式不推薦使用,目的在於規程程式編寫的格式(提高程式的可讀性)
String name = "qinjiang";
char x = 'x';
double pi = 3.14;
變數的作用域
類變數
區域性變數
例項變數
//屬性:變數
例項變數:從屬於物件,如果不自行初始化,這個型別的預設值
布林值:預設是false
除了基本型別,其餘的預設值都是null
//main方法
//區域性變數:必須宣告和初始化值
int i = 10;
System.out.println()
//其他方法
常量:初始化後不能再改變值!不會變動的值
所謂常量可以理解為一種特殊的變數,它的值被設定後,在程式執行過程中不允許被改變
final 常量名 = 值;
final double PI = 3.14; (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寫字元)
修飾符不存在先後順序
變數的命名規範
1.所有變數,方法,類名 見名知意
2.類成員變數: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monthSalsry
3.區域性變數: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
4.常量:大寫字母和下劃線:MAX_VALUE
5.類名:首字母大寫和駝峰原則 :Man,GoodMan
6.方法名: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runR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