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式人生 > 其它 >第四章 面向物件(上)2 - 類的結構之一:屬性

第四章 面向物件(上)2 - 類的結構之一:屬性

類的設計中,兩個重要結構之一:屬性
對比: 屬性 vs 區域性變數
1.相同點:

1.1 定義變數的格式:資料型別 變數名 = 變數值
1.2 先宣告,後使用
1.3 變數都有其對應的作用域

2.不同點:

2.1 在類中宣告的位置不同
》 屬性:直接定義在類的一對{}內
》 區域性變數:宣告在方法內、方法形參、程式碼塊內、構造器形參、構造器內部的變數

2.2 關於許可權修飾的不同
》 屬性:可以宣告屬性時,指明其許可權,使用許可權修飾符。
常用的許可權修飾符:private、public、預設、protected ----> 封裝性
目前大家宣告的屬性時,都使用預設就可以了。
》 區域性變數:不可以使用許可權修飾符

2.3 預設初始化的情況;
》 屬性:類的屬性,根據其型別,都有預設初始化之。
整型(byte、short、int、long):0
浮點型(float、double)0.0
字元型(char):0 (或'\u0000')
布林型(boolean):false

  引用資料型別(類、陣列、介面):null

  》 區域性變數:沒有初始化值
  意味著,我們在呼叫區域性變數之前,一定要顯示賦值。
  特別地:形參在呼叫時,我們賦值即可。

2.4 在記憶體中載入的位置:
》 屬性: 載入到堆空間中(非static)
》 區域性變數:載入到棧空間

補充:回顧變數的分類:
方式一:按照資料型別分

方式二:按照在類中宣告位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