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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籃球到雨傘 “共享產業”到底是不是門好生意?

互聯網創業 應用程序 人民幣 創業者 王思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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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享籃球項目“豬了個球”成為籃球愛好者熱議的對象。據悉,豬了個球允許用戶以2元/小時元租借籃球。該服務作為一個迷你應用程序放置於微信中,用戶可從ZhuLeGeQiu(豬了個球)掃描QR碼,以解鎖持有籃球的櫃子。從大環境來看,之所以小小的籃球也堂而皇之地打出“共享”的旗號,關鍵就在於在今年,“共享”成為最火爆的互聯網創業風口。

與此同時,“共享產業”成為創業者和投資人眼中的香餑餑。但深入探究之下,卻發現不同的“共享產品”有著截然不同的命運。那麽,“共享產業”到底是不是一個好生意?

盤點這一年井噴的花樣“共享產品”

邁入2017年,由滴滴等共享打車踐行的“共享產業”徹底全面爆發,且衍生出多元發展態勢。在共享單車這一細分領域,摩拜單車和ofo單車等狂飆突進。自今年1月初至今,僅僅摩拜單車累計融資額已超過3億美元,而整個共享單車行業,融資近百億元。與之而來的,是共享單車被損壞/私占、停放等全民關註的焦點問題。

而共享充電寶也是熱門“共享產品”,來電科技獲得2000萬美元A輪融資、街電獲得億元級別的A輪融資;小電科技獲得數千萬元天使投資……但在5月7日聚美優品宣布以3億元人民幣投資街電,王思聰就在朋友圈開懟,“共享充電寶要是能成我吃翔,立帖為證。”由此引發一場撕X大戰,網民也各執一詞吵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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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今年得以快速發展或興起的“共享產品”還有共享籃球、共享汽車、共享雨傘、共享KTV等。而其中,命途多舛的當屬共享電單車,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經對其sayno。但不管如何,花樣百出的“共享產品”在今年實現井噴之勢卻是不爭的事實,甚至比前兩年火爆的O2O還要來得更加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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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的商業邏輯:以互聯網調配資源

其實“共享”的本意是對社會閑置資源進行調配,以滿足大眾以低價對這些資源的需求。比如此前的Uber、滴滴、Airbnb等,都是對社會中存在的汽車、房屋等閑置資源再調配,讓出行、租房等需求變得簡單、快捷。而隨著“共享”概念的擴大,共享經濟的核心不再只是閑置資源,而是能否通過互聯網技術平臺的協調形成活躍的雙邊市場。

就目前來看,共享產業已經衍化出兩大商業模式。第一種仍然是傳統但依然活躍的個人分享閑置資源模式,即C2C(個人對個人)模式。在這種共享商業模式中,共享平臺扮演的是終結角色,通過互聯網技術連接起需要共享閑置資源和對這些資源有需求的用戶,如滴滴、Airbnb等都是如此。

另外一種商業模式,則是平臺型公司統一采購,即B2C(企業對個人)模式。這種商業模式的特點是共享平臺並沒有去共享社會上存在的閑置資源,而是自身購置相應產品,再通過交納押金、按時間租賃的方式共享給大眾,目前的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共享籃球等都是如此。

雖然這兩種模式都是依托於互聯網技術平臺而存在,去將資源共享給大眾,但實際上有本質區別。第一種商業模式能夠解決社會閑置資源處置和大眾需求痛點兩大難題,而第二種商業模式更像是“偽共享”,因為平臺不僅是用技術去共享資源,自身也是資源的提供者和主體。由此一來,如果運營良好,尚能解決大眾的需求。如果跑偏了,甚至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那麽多慘被損毀的共享單車其實就是極大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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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是個好主意,但可能不是個好生意

今年共享風口呼嘯而至,讓眾多創業者和投資人都“紅了眼”。在多個“共享產品”的推動下,國內甚至超越海外,成為“共享精神”傳播程度最高、覆蓋範圍最廣泛的國家。而不論是閑置資源,還是平臺自有資源,其實目前都讓大眾享受到了便利,因此“共享”是一個好主意。

但就目前和發展趨勢來看,“共享”未必是一個好生意。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還沒有一個“共享產品”能夠實現真正盈利。即使是滴滴這樣的行業巨頭、壟斷者,也還處於不斷融資,試圖打破增長天花板的征程中。不過,雖然幾乎所有的“共享產品”創業者都還在摸索著盈利模式,但在投資人眼中,憑借“共享”賺錢只是早晚的事兒——只要體量、用戶基數上去,未來一定能夠賺大錢。

甚至相對於共享單車/充電寶/籃球等“共享產品”來說,龐大的押金現金流已經被盯上,成為創業者和投資人眼中的“收益”。而他們也對押金的用途、趨向諱莫如深、閉口不提,甚至還有押金難以退還的案例不斷出現。

如何將“共享”從一個好主意變成一個好生意,有著極高的難度。能否成功,尚是未知之數……(科技新發現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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