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編程思想-第四版』第二章:一切都是對象
阿新 • • 發佈:2017-05-20
ack 運行時錯誤 存儲 數據類型 自身 創建 引用 all 外觀
Java編程思想-第四版學習總結,此為第二章:一切都是對象.
package com.w3cjava.second; @SuppressWarnings("all") public class Second { /** * Java編程思想(第四版) * 第2章 一切都是對象 * @param arg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2.1 用引用操作對象 * 遙控器(引用)操作電視機(對象),改變音量,改變頻道 * * 即使沒有電視機,遙控器也是可以獨立存在的, * 因此,引用也是可以獨立存在的,並不一定要與某個對象關聯,但是如果你要對這個引用操作,此時就會報運行時錯誤。 * 如果要對這個引用操作,則需要在創建這個引用的同時就初始化這個引用。 */ String s1;//未初始化 /** * 創建String類型的引用s1未初始化,此時會出現運行時錯誤 * System.out.println(s1); */ String s2="abcd"; String s3 = new String(); String s4 = new String("abcd"); /** * 創建String類型的引用s2初始化,String類型的可以通過帶引號的文本初始化 */ System.out.println(s2); System.out.println(s3); System.out.println(s4); /** * 2.2 必須由你創建所有對象 * 2.2.1存儲位置 * 1、寄存器 :位於處理器內部,存儲速度最快,但數量有限,按需分配,不能直接控制。 * 2、堆棧 :位於RAM中,存儲速度僅次於寄存器,通過堆棧指針可以從處理器獲得直接支持,指針向下移動,分配新的內存,反之,釋放內存。 * 創建程序時,Java必須知道存儲在堆棧內所有項的生命周期,以便堆棧指針的上下移動。 * 某些Java數據存儲於堆棧中---特別是對象引用,但Java對象並不存儲其中。 * 3、堆 :通用的內存池,位於RAM內,用於存放所有的Java對象。存儲數據無需像堆棧那樣知道生命周期。 * 當需要一個對象時,new寫一行簡單的代碼即可,當執行這行代碼時,會自動在堆裏進行存儲分配。 * 4、常量存儲 :位於程序代碼內部。 * 5、非RAM存儲 :位於程序之外 * 流對象---對象轉化為字節流 * 持久化對象---對象存放到磁盤上 * * 2.2.2特例:基本類型 * 無需new來創建變量,而是創建一個並非是引用的“自動”變量,這個變量直接存儲“值”,並置於堆棧中,因此更加高效。確定每種基本類型所占存儲空間的大小,大小不變。都具有包裝器類型。 * char c =‘x‘; * Character character=c; * System.out.println(character); * 高精度數字: * BigInteger:支持任意精度的整數. * BigDecimal:支持任何精度的定點數. * * 自動包裝功能將自動地將基本類型轉換為包裝類型 * Character m = ‘k‘; * 也可反向轉換 * char l = m; * * 2.2.3Java中的數組: * C/C++ :數組--內存塊,如果程序訪問自身內存塊之外的數組或數組初始化前使用內存,都會產生難以預料的後果。使用數據危險。 * Java :使用數組安全。Java數組會被初始化,而且不能在它的範圍之外被訪問。 */ } /** * 2.3 永遠不需要銷毀對象 * 2.3.1作用域:決定了定義其內的變量名的可見性和生命周期。 * 2.3.2對象的作用域:new出來的對象,只要需要,就會一直保留下去。(如下方法體力new一個String類型的對象,方法運行完,s的引用就會消失,但是new String("ssss")出來的對象並不會立即消失) * 如果Java讓對象一直存在,那麽靠什麽才能防止這些對象填滿內存空間,進而阻塞你的程序呢? * Java垃圾回收器,監控new創建的所有對象,辨別那些不再被引用的對象,釋放這些對象的內存空間。避免了內存泄漏問題。 */ public void scope(){ String s = new String("ssss"); return; } /** * 2.4 創建新的數據類型:類 * 描述某一類對象的外觀和行為. * 2.4.1字段和方法 * 字段:任何類型的對象 * 方法:做某些事情的方式 * 2.5. 方法/參數/返回值 * return :已經做完,離開此方法,若返回類型為void,則return關鍵字的作用只是用來退出方法. * 2.6 構建一個Java程序 * */ NewClass newClass = new NewClass(); } class NewClass{ }
『Java編程思想-第四版』第二章:一切都是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