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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設計六個原則

程序設計 生命 lsp 接口隔離 問題 其中 依賴倒置 存在 itl

單一職責原則,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裏氏替換原則,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開放-關閉原則,OCP(Open-Close Principle)
接口隔離原則,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依賴倒置原則,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最少知識原則,LKP(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又稱迪米特法則,LOD(Law Of Demeter)

1.單一職責原則

定義: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通俗的說,即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

問題由來:類T負責兩個不同的職責:職責P1,職責P2。當由於職責P1需求發生改變而需要修改類T時,有可能會導致原本運行正常的職責P2功能發生故障。

解決方案:遵循單一職責原則。分別建立兩個類T1、T2,使T1完成職責P1功能,T2完成職責P2功能。這樣,當修改類T1時,不會使職責P2發生故障風險;同理,當修改T2時,也不會使職責P1發生故障風險。

2.裏氏替換原則

定義1:如果對每一個類型為 T1的對象 o1,都有類型為 T2 的對象o2,使得以 T1定義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對象 o1 都代換成 o2 時,程序 P 的行為沒有發生變化,那麽類型 T2 是類型 T1 的子類型。

定義2:

所有引用基類的地方必須能透明地使用其子類的對象。

問題由來:有一功能P1,由類A完成。現需要將功能P1進行擴展,擴展後的功能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與新功能P2組成。新功能P由類A的子類B來完成,則子類B在完成新功能P2的同時,有可能會導致原有功能P1發生故障。

解決方案:當使用繼承時,遵循裏氏替換原則。類B繼承類A時,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盡量不要重寫父類A的方法,也盡量不要重載父類A的方法。

3.開放-關閉原則

定義:一個軟件實體如類、模塊和函數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問題由來:在軟件的生命周期內,因為變化、升級和維護等原因需要對軟件原有代碼進行修改時,可能會給舊代碼中引入錯誤,也可能會使我們不得不對整個功能進行重構,並且需要原有代碼經過重新測試。

解決方案:當軟件需要變化時,盡量通過擴展軟件實體的行為來實現變化,而不是通過修改已有的代碼來實現變化。

4.接口隔離原則

定義:客戶端不應該依賴它不需要的接口;一個類對另一個類的依賴應該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問題由來:類A通過接口I依賴類B,類C通過接口I依賴類D,如果接口I對於類A和類B來說不是最小接口,則類B和類D必須去實現他們不需要的方法。

解決方案:將臃腫的接口I拆分為獨立的幾個接口,類A和類C分別與他們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賴關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離原則。

5.依賴倒置原則

定義: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問題由來:類A直接依賴類B,假如要將類A改為依賴類C,則必須通過修改類A的代碼來達成。這種場景下,類A一般是高層模塊,負責復雜的業務邏輯;類B和類C是低層模塊,負責基本的原子操作;假如修改類A,會給程序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解決方案:將類A修改為依賴接口I,類B和類C各自實現接口I,類A通過接口I間接與類B或者類C發生聯系,則會大大降低修改類A的幾率。

6.最少知識原則(迪米特法則)

定義: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問題由來:類與類之間的關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當一個類發生改變時,對另一個類的影響也越大。

解決方案:盡量降低類與類之間的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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