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定義、調用
阿新 • • 發佈:2017-06-22
logs 變參 可變 輸入 語法 src 可變對象 別名 報錯 )
函數定義:
1、函數定義表達式:
def 函數名(參數):
函數體
2、函數體內部返回結果一般使用:return x ,可返回多個結果,實際上是返回一個tuple(在語法上,返回tuple可省略括號)
3、輸入參數類型檢查可用:instance()
4、函數定義的參數,除了正常定義的必選參數外,還可以使用 默認參數(x=1 一定要是不可變對象)、可變參數(*args 傳入的是一個tuple)、關鍵字參數(**kw 傳入的是一個dic)和,命名關鍵字參數(需要一個特殊分隔符*
,*
後面的參數被視為命名關鍵字參數;若已經有了一個可變參數,後面跟著的命名關鍵字參數就不再需要一個特殊分隔符*;命名關鍵字參數必須傳入參數名,如果沒有傳入參數名,調用將報錯
5、參數定義的順序:必選參數、默認參數、可變參數、命名關鍵字參數和關鍵字參數。
函數調用:
1、函數調用只需知道函數所需要傳入的參數是什麽就可以:如調用絕對值函數 abs(-1)
2、可以把函數名賦值給其他對象,相當於給函數起了一個“別名”:如 a=abs #變量a指向abs a(-1)#所以可以通過 a 直接調用abs函數
例子說明:
函數定義、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