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理解JavaScript(一)
編寫高質量 JavaScript 代碼的基本要點
轉載:http://wiki.jikexueyuan.com/project/javascript-depth-understanding/start-javascript.html
才華橫溢的 Stoyan Stefanov,在他寫的由 O’Reilly 初版的新書《JavaScript Patterns》(JavaScript 模式)中,我想要是為我們的讀者貢獻其摘要,那會是件很美妙的事情。具體一點就是編寫高質量 JavaScript 的一些要素,例如避免全局變量,使用單變量聲明,在循環中預緩存 length(長度),遵循代碼閱讀,以及更多。
此摘要也包括一些與代碼不太相關的習慣,但對整體代碼的創建息息相關,包括撰寫 API 文檔、執行同行評審以及運行 JSLint。這些習慣和最佳做法可以幫助你寫出更好的,更易於理解和維護的代碼,這些代碼在幾個月或是幾年之後再回過頭看看也是會覺得很自豪的。
書寫可維護的代碼(Writing Maintainable Code )
軟件 bug 的修復是昂貴的,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 bug 的成本也會增加,尤其當這些 bug 潛伏並慢慢出現在已經發布的軟件中時。當你發現 bug 的時候就立即修復它是最好的,此時你代碼要解決的問題在你腦中還是很清晰的。否則,你轉移到其他任務,忘了那個特定的代碼,一段時間後再去查看這些代碼就 需要:
- 花時間學習和理解這個問題
- 花時間是了解應該解決的問題代碼
還有問題,特別對於大的項目或是公司,修復 bug 的這位夥計不是寫代碼的那個人(且發現 bug 和修復 bug 的不是同一個人)。因此,必須降低理解代碼花費的時間,無論是一段時間前你自己寫的代碼還是團隊中的其他成員寫的代碼。這關系到底線(營業收入)和開發人員的幸福,因為我們更應該去開發新的激動 人心的事物而不是花幾小時幾天的時間去維護遺留代碼。
另一個相關軟件開發生命的事實是,讀代碼花費的時間要比寫來得多。有時候,當你專註並深入思考某個問題的時候,你可以坐下來,一個下午寫大量的代碼。
你的代碼很能很快就工作了,但是,隨著應用的成熟,還會有很多其他的事情發生,這就要求你的進行進行審查,修改,和調整。例如:
- bug 是暴露的
- 新功能被添加到應用程序
- 程序在新的環境下工作(例如,市場上出現新想瀏覽器)
- 代碼改變用途
- 代碼得完全從頭重新,或移植到另一個架構上或者甚至使用另一種語言
由於這些變化,很少人力數小時寫的代碼最終演變成花數周來閱讀這些代碼。這就是為什麽創建可維護的代碼對應用程序的成功至關重要。
可維護的代碼意味著:
- 可讀的
- 一致的
- 可預測的
- 看上去就像是同一個人寫的
- 已記錄
最小全局變量(Minimizing Globals)
JavaScript 通過函數管理作用域。在函數內部聲明的變量只在這個函數內部,函數外面不可用。另一方面,全局變量就是在任何函數外面聲明的或是未聲明直接簡單使用的。
每個 JavaScript 環境有一個全局對象,當你在任意的函數外面使用 this 的時候可以訪問到。你創建的每一個全部變量都成了這個全局對象的屬 性。在瀏覽器中,方便起見,該全局對象有個附加屬性叫做 window,此 window(通常)指向該全局對象本身。下面的代碼片段顯示了如何在瀏覽器環境 中創建和訪問的全局變量:
myglobal = "hello"; // 不推薦寫法 console.log(myglobal); // "hello" console.log(window.myglobal); // "hello" console.log(window["myglobal"]); // "hello" console.log(this.myglobal); // "hello"
全局變量的問題
全局變量的問題在於,你的 JavaScript 應用程序和 web 頁面上的所有代碼都共享了這些全局變量,他們住在同一個全局命名空間,所以當程序的兩個不同部分定義同名但不同作用的全局變量的時候,命名沖突在所難免。
web 頁面包含不是該頁面開發者所寫的代碼也是比較常見的,例如:
- 第三方的 JavaScript 庫
- 廣告方的腳本代碼
- 第三方用戶跟蹤和分析腳本代碼
- 不同類型的小組件,標誌和按鈕
比方說,該第三方腳本定義了一個全局變量,叫做 result;接著,在你的函數中也定義一個名為 result 的全局變量。其結果就是後面的變量覆蓋前面的,第三方腳本就一下子嗝屁啦!
因此,要想和其他腳本成為好鄰居的話,盡可能少的使用全局變量是很重要的。在書中後面提到的一些減少全局變量的策略,例如命名空間模式或是函數立即自動執行,但是要想讓全局變量少最重要的還是始終使用 var 來聲明變量。
由於 JavaScript 的兩個特征,不自覺地創建出全局變量是出乎意料的容易。首先,你可以甚至不需要聲明就可以使用變量;第二,JavaScrip t有隱含的全局概念,意味著你不聲明的任何變量都會成為一個全局對象屬性。參考下面的代碼:
function sum(x, y) { // 不推薦寫法: 隱式全局變量 result = x + y; return result; }
此段代碼中的 result 沒有聲明。代碼照樣運作正常,但在調用函數後你最後的結果就多一個全局命名空間,這可以是一個問題的根源。
經驗法則是始終使用 var 聲明變量,正如改進版的 sum()函數所演示的:
function sum(x, y) { var result = x + y; return result; }
另一個創建隱式全局變量的反例就是使用任務鏈進行部分 var 聲明。下面的片段中,a 是本地變量但是 b 確實全局變量,這可能不是你希望發生的:
// 反例,勿使用 function foo() { var a = b = 0; // ...
此現象發生的原因在於這個從右到左的賦值,首先,是賦值表達式 b = 0,此情況下 b 是未聲明的。這個表達式的返回值是 0,然後這個 0 就分配給了通過 var 定義的這個局部變量 a。換句話說,就好比你輸入了:
var a = (b = 0);
如果你已經準備好聲明變量,使用鏈分配是比較好的做法,不會產生任何意料之外的全局變量,如:
function foo() { var a, b; // ... a = b = 0; // 兩個均局部變量 }
忘記 var 的副作用(Side Effects When Forgetting var)
隱式全局變量和明確定義的全局變量間有些小的差異,就是通過 delete 操作符讓變量未定義的能力。
- 通過 var 創建的全局變量(任何函數之外的程序中創建)是不能被刪除的。
- 無var創建的隱式全局變量(無視是否在函數中創建)是能被刪除的。
這表明,在技術上,隱式全局變量並不是真正的全局變量,但它們是全局對象的屬性。屬性是可以通過 delete 操作符刪除的,而變量是不能的:
// 定義三個全局變量 var global_var = 1; global_novar = 2; // 反面教材 (function () { global_fromfunc = 3; // 反面教材 }()); // 試圖刪除 delete global_var; // false delete global_novar; // true delete global_fromfunc; // true // 測試該刪除 typeof global_var; // "number" typeof global_novar; // "undefined" typeof global_fromfunc; // "undefined"
在 ES5 嚴格模式下,未聲明的變量(如在前面的代碼片段中的兩個反面教材)工作時會拋出一個錯誤。
訪問全局對象(Access to the Global Object)
在瀏覽器中,全局對象可以通過 window 屬性在代碼的任何位置訪問(除非你做了些比較出格的事情,像是聲明了一個名為 window 的局部變量)。但是在其他環境下,這個方便的屬性可能被叫做其他什麽東西(甚至在程序中不可用)。如果你需要在沒有硬編碼的 window 標識符下訪問全局對象,你可以在任何層級的函數作用域中做如下操作:
var global = (function () { return this; }());
這種方法可以隨時獲得全局對象,因為其在函數中被當做函數調用了(不是通過 new 構造),this 總 是指向全局對象。實際上這個並不適用於 ECMAScript 5 嚴格模式,所以,在嚴格模式下時,你必須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你正在開發一個 JavaScript 庫,你可以將你的代碼包裹在一個即時函數中,然後從 全局作用域中,傳遞一個引用指向 this 作為你即時函數的參數。
單 var 形式(Single var Pattern)
在函數頂部使用單 var 語句是比較有用的一種形式,其好處在於:
- 提供了一個單一的地方去尋找功能所需要的所有局部變量
- 防止變量在定義之前使用的邏輯錯誤
- 幫助你記住聲明的全局變量,因此較少了全局變量//zxx:此處我自己是有點暈乎的…
- 少代碼(類型啊傳值啊單線完成)
單 var 形式長得就像下面這個樣子:
function func() { var a = 1, b = 2, sum = a + b, myobject = {}, i, j; // function body... }
您可以使用一個 var 語句聲明多個變量,並以逗號分隔。像這種初始化變量同時初始化值的做法是很好的。這樣子可以防止邏輯錯誤(所有未初始化但聲明的變量的初始值是 undefined)和增加代碼的可讀性。在你看到代碼後,你可以根據初始化的值知道這些變量大致的用途,例如是要當作對象呢還是當作整數來使。
你也可以在聲明的時候做一些實際的工作,例如前面代碼中的 sum = a + b 這個情況,另外一個例子就是當你使用 DOM(文檔對象模型)引用時,你可以使用單一的 var 把 DOM 引用一起指定為局部變量,就如下面代碼所示的:
function updateElement() { var el = document.getElementById("result"), style = el.style; // 使用el和style幹點其他什麽事... }
預解析:var散布的問題(Hoisting: A Problem with Scattered vars)
JavaScript 中,你可以在函數的任何位置聲明多個 var 語句,並且它們就好像是在函數頂部聲明一樣發揮作用,這種行為稱為 hoisting(懸置/置頂解析/預解析)。當你使用了一個變量,然後不久在函數中又重新聲明的話,就可能產生邏輯錯誤。對於 JavaScript,只 要你的變量是在同一個作用域中(同一函數),它都被當做是聲明的,即使是它在 var 聲明前使用的時候。看下面這個例子:
// 反例 myname = "global"; // 全局變量 function func() { alert(myname); // "undefined" var myname = "local"; alert(myname); // "local" } func();
在這個例子中,你可能會以為第一個 alert 彈出的是”global”,第二個彈出”loacl”。這種期許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第一個 alert 的時候,myname 未聲明,此時函數肯定很自然而然地看全局變量 myname,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這麽工作的。第一個 alert 會彈 出”undefined”是因為 myname 被當做了函數的局部變量(盡管是之後聲明的),所有的變量聲明當被懸置到函數的頂部了。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混 亂,最好是預先聲明你想使用的全部變量。
上面的代碼片段執行的行為可能就像下面這樣:
myname = "global"; // global variable function func() { var myname; // 等同於 -> var myname = undefined; alert(myname); // "undefined" myname = "local"; alert(myname); // "local"} func();
為了完整,我們再提一提執行層面的稍微復雜點的東西。代碼處理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變量,函數聲明,以及正常格式的參數創建,這是一個解析和進入上下文 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代碼執行,函數表達式和不合格的標識符(為聲明的變量)被創建。但是,出於實用的目的,我們就采用了“hoisting”這個概念, 這種 ECMAScript 標準中並未定義,通常用來描述行為。
for 循環(for Loops)
在 for 循環中,你可以循環取得數組或是數組類似對象的值,譬如 arguments 和 HTMLCollection 對象。通常的循環形式如下:
// 次佳的循環 for (var i = 0; i < myarray.length; i++) { // 使用myarray[i]做點什麽 }
這種形式的循環的不足在於每次循環的時候數組的長度都要去獲取下。這回降低你的代碼,尤其當 myarray 不是數組,而是一個 HTMLCollection 對象的時候。
HTMLCollections 指的是 DOM 方法返回的對象,例如:
document.getElementsByName() 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
還有其他一些 HTMLCollections,這些是在 DOM 標準之前引進並且現在還在使用的。有:
document.images: 頁面上所有的圖片元素 document.links : 所有a標簽元素 document.forms : 所有表單 document.forms[0].elements : 頁面上第一個表單中的所有域
集合的麻煩在於它們實時查詢基本文檔(HTML 頁面)。這意味著每次你訪問任何集合的長度,你要實時查詢 DOM,而 DOM 操作一般都是比較昂貴的。
這就是為什麽當你循環獲取值時,緩存數組(或集合)的長度是比較好的形式,正如下面代碼顯示的:
for (var i = 0, max = myarray.length; i < max; i++) { // 使用myarray[i]做點什麽 }
這樣,在這個循環過程中,你只檢索了一次長度值。
在所有瀏覽器下,循環獲取內容時緩存 HTMLCollection s 的長度是更快的,2 倍(Safari3)到 190 倍(IE7)之間。//zxx:此數據貌似很老,僅供參考
註意到,當你明確想要修改循環中的集合的時候(例如,添加更多的 DOM 元素),你可能更喜歡長度更新而不是常量。
伴隨著單 var 形式,你可以把變量從循環中提出來,就像下面這樣:
function looper() { var i = 0, max, myarray = []; // ... for (i = 0, max = myarray.length; i < max; i++) { // 使用myarray[i]做點什麽 } }
這種形式具有一致性的好處,因為你堅持了單一 var 形式。不足在於當重構代碼的時候,復制和粘貼整個循環有點困難。例如,你從一個函數復制了一個循環到另一個函數,你不得不去確定你能夠把 i 和 max 引入新的函數(如果在這裏沒有用的話,很有可能你要從原函數中把它們刪掉)。
最後一個需要對循環進行調整的是使用下面表達式之一來替換 i++。
i = i + 1 i += 1
JSLint 提示您這樣做,原因是++和–-促進了“過分棘手(excessive trickiness)”。//zxx:這裏比較難翻譯,我想本意應該是讓代碼變得更加的棘手
如果你直接無視它,JSLint 的 plusplus 選項會是 false(默認是 default)。
還有兩種變化的形式,其又有了些微改進,因為:
- 少了一個變量(無 max)
- 向下數到 0,通常更快,因為和 0 做比較要比和數組長度或是其他不是 0 的東西作比較更有效率
//第一種變化的形式: var i, myarray = []; for (i = myarray.length; i–-;) { // 使用myarray[i]做點什麽 }
//第二種使用while循環: var myarray = [], i = myarray.length; while (i–-) { // 使用myarray[i]做點什麽 }
這些小的改進只體現在性能上,此外 JSLint 會對使用 i–-加以抱怨。
for-in 循環(for-in Loops)
for-in 循環應該用在非數組對象的遍歷上,使用 for-in 進行循環也被稱為“枚舉”。
從技術上將,你可以使用 for-in 循環數組(因為 JavaScript 中數組也是對象),但這是不推薦的。因為如果數組對象已被自定義的功能增強,就可能發生邏輯錯誤。另外,在 for-in 中,屬性列表的順序(序列)是不能保證的。所以最好數組使用正常的 for 循環,對象使用 for-in 循環。
有個很重要的 hasOwnProperty()方法,當遍歷對象屬性的時候可以過濾掉從原型鏈上下來的屬性。
思考下面一段代碼:
// 對象 var man = { hands: 2, legs: 2, heads: 1 }; // 在代碼的某個地方 // 一個方法添加給了所有對象 if (typeof Object.prototype.clone === "undefined") { Object.prototype.clone = function () {}; }
在這個例子中,我們有一個使用對象字面量定義的名叫 man 的對象。在 man 定義完成後的某個地方,在對象原型上增加了一個很有用的名叫 clone()的方法。此原型鏈是實時的,這就意味著所有的對象自動可以訪問新的方法。為了避免枚舉 man 的時候出現 clone()方法,你需要應用 hasOwnProperty()方法過濾原型屬性。如果不做過濾,會導致 clone()函數顯示出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是不希望出現的。
// 1. // for-in 循環 for (var i in man) { if (man.hasOwnProperty(i)) { // 過濾 console.log(i, ":", man[i]); } } /* 控制臺顯示結果 hands : 2 legs : 2 heads : 1 */ // 2. // 反面例子: // for-in loop without checking hasOwnProperty() for (var i in man) { console.log(i, ":", man[i]); } /* 控制臺顯示結果 hands : 2 legs : 2 heads : 1 clone: function() */
另外一種使用 hasOwnProperty()的形式是取消 Object.prototype 上的方法。像是:
for (var i in man) { if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man, i)) { // 過濾 console.log(i, ":", man[i]); } }
其好處在於在 man 對象重新定義 hasOwnProperty 情況下避免命名沖突。也避免了長屬性查找對象的所有方法,你可以使用局部變量“緩存”它。
var i, hasOwn =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for (i in man) { if (hasOwn.call(man, i)) { // 過濾 console.log(i, ":", man[i]); } }
嚴格來說,不使用 hasOwnProperty()並不是一個錯誤。根據任務以及你對代碼的自信程度,你可以跳過它以提高些許的循環速度。但是當你對當前對象內容(和其原型鏈)不確定的時候,添加 hasOwnProperty()更加保險些。
格式化的變化(通不過 JSLint)會直接忽略掉花括號,把 if 語句放到同一行上。其優點在於循環語句讀起來就像一個完整的想法(每個元素都有一個自己的屬性”X”,使用”X”幹點什麽):
// 警告: 通不過JSLint檢測 var i, hasOwn =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for (i in man) if (hasOwn.call(man, i)) { // 過濾 console.log(i, ":", man[i]); }
(不)擴展內置原型((Not) Augmenting Built-in Prototypes)
擴增構造函數的 prototype 屬性是個很強大的增加功能的方法,但有時候它太強大了。
增加內置的構造函數原型(如 Object(), Array(),,或Function())挺誘人的,但是這嚴重降低了可維護性,因為它讓你的代碼變得難以預測。使用你代碼的其他開發人員很可能更期望使用內置的 JavaScript 方法來持續不斷地工作,而不是你另加的方法。
另外,屬性添加到原型中,可能會導致不使用 hasOwnProperty 屬性時在循環中顯示出來,這會造成混亂。
因此,不增加內置原型是最好的。你可以指定一個規則,僅當下面的條件均滿足時例外:
- 可以預期將來的 ECMAScript 版本或是 JavaScript 實現將一直將此功能當作內置方法來實現。例如,你可以添加 ECMAScript 5 中描述的方法,一直到各個瀏覽器都迎頭趕上。這種情況下,你只是提前定義了有用的方法。
- 如果您檢查您的自定義屬性或方法已不存在——也許已經在代碼的其他地方實現或已經是你支持的瀏覽器 JavaScript 引擎部分。
- 你清楚地文檔記錄並和團隊交流了變化。
如果這三個條件得到滿足,你可以給原型進行自定義的添加,形式如下:
if (typeof Object.protoype.myMethod !== "function") { Object.protoype.myMethod = function () { // 實現... }; }
switch 模式(switch Pattern)
你可以通過類似下面形式的 switch 語句增強可讀性和健壯性:
var inspect_me = 0, result = ‘‘; switch (inspect_me) { case 0: result = "zero"; break; case 1: result = "one"; break; default: result = "unknown"; }
這個簡單的例子中所遵循的風格約定如下:
- 每個 case 和 switch 對齊(花括號縮進規則除外)
- 每個 case 中代碼縮進
- 每個 case 以 break 清除結束
- 避免貫穿(故意忽略 break)。如果你非常確信貫穿是最好的方法,務必記錄此情況,因為對於有些閱讀人而言,它們可能看起來是錯誤的。
- 以 default 結束 switch:確保總有健全的結果,即使無情況匹配。
避免隱式類型轉換(Avoiding Implied Typecasting
JavaScript 的變量在比較的時候會隱式類型轉換。這就是為什麽一些諸如:false == 0 或 “” == 0 返回的結果是 true。為避免引起混亂的隱含類型轉換,在你比較值和表達式類型的時候始終使用===和!==操作符。
var zero = 0; if (zero === false) { // 不執行,因為zero為0, 而不是false }
// 反面示例 if (zero == false) { // 執行了... }
還有另外一種思想觀點認為==就足夠了===是多余的。例如,當你使用 typeof 你就知道它會返回一個字符串,所以沒有使用嚴格相等的理由。然而,JSLint 要求嚴格相等,它使代碼看上去更有一致性,可以降低代碼閱讀時的精力消耗。(“==是故意的還是一個疏漏?”)
避免(Avoiding) eval()
如果你現在的代碼中使用了 eval(),記住該咒語“eval()是魔鬼”。此方法接受任意的字符串,並當作 JavaScript 代碼來處理。當有 問題的代碼是事先知道的(不是運行時確定的),沒有理由使用 eval()。如果代碼是在運行時動態生成,有一個更好的方式不使用 eval 而達到同樣的目標。例如,用方括號表示法來訪問動態屬性會更好更簡單:
// 反面示例 var property = "name"; alert(eval("obj." + property));
// 更好的 var property = "name"; alert(obj[property]);
使用 eval()也帶來了安全隱患,因為被執行的代碼(例如從網絡來)可能已被篡改。這是個很常見的反面教材,當處理 Ajax 請求得到的 JSON 相應的時候。在這些情況下,最好使用 JavaScript 內置方法來解析 JSON 相應,以確保安全和有效。若瀏覽器不支持 JSON.parse(),你可 以使用來自 JSON.org的庫。
同樣重要的是要記住,給 setInterval(), setTimeout()和 Function()構造函數傳遞字符串,大部分情況下,與使用 eval()是類似的,因此要避免。在幕後,JavaScrip t仍需要評估和執行你給程序傳遞的字符串:
// 反面示例 setTimeout("myFunc()", 1000); setTimeout("myFunc(1, 2, 3)", 1000);
// 更好的 setTimeout(myFunc, 1000); setTimeout(function () { myFunc(1, 2, 3); }, 1000);
使用新的 Function()構造就類似於 eval(),應小心接近。這可能是一個強大的構造,但往往被誤用。如果你絕對必須使用 eval(),你 可以考慮使用 new Function()代替。有一個小的潛在好處,因為在新 Function()中作代碼評估是在局部函數作用域中運行,所以代碼中任何被評估的通過 var 定義的變量都不會自動變成全局變量。另一種方法來阻止自動全局變量是封裝 eval()調用到一個即時函數中。
考慮下面這個例子,這裏僅 un 作為全局變量汙染了命名空間。
console.log(typeof un); // "undefined" console.log(typeof deux); // "undefined" console.log(typeof trois); // "undefined" var jsstring = "var un = 1; console.log(un);"; eval(jsstring); // logs "1" jsstring = "var deux = 2; console.log(deux);"; new Function(jsstring)(); // logs "2" jsstring = "var trois = 3; console.log(trois);"; (function () { eval(jsstring); }()); // logs "3" console.log(typeof un); // number console.log(typeof deux); // "undefined" console.log(typeof trois); // "undefined"
另一間 eval()和 Function 構造不同的是 eval()可以幹擾作用域鏈,而Function()更安分守己些。不管你在哪裏執行 Function(),它只看到全局作用域。所以其能很好的避免本地變量汙染。在下面這個例子中,eval()可以訪問和修改它外部作用域中的變量,這是 Function做不來的(註意到使用 Function 和 new Function 是相同的)。
(function () { var local = 1; eval("local = 3; console.log(local)"); // logs "3" console.log(local); // logs "3" }());
(function () { var local = 1; Function("console.log(typeof local);")(); // logs undefined }());
parseInt()下的數值轉換(Number Conversions with parseInt())
使用 parseInt()你可以從字符串中獲取數值,該方法接受另一個基數參數,這經常省略,但不應該。當字符串以”0″開頭的時候就有可能會出問 題,例如,部分時間進入表單域,在 ECMAScript 3 中,開頭為”0″的字符串被當做8進制處理了,但這已在 ECMAScript 5 中改變了。為了避免矛盾和意外的結果,總是指定基數參數。
var month = "06", year = "09"; month = parseInt(month, 10); year = parseInt(year, 10);
此例中,如果你忽略了基數參數,如 parseInt(year),返回的值將是 0,因為“09”被當做 8 進制(好比執行 parseInt( year, 8 )),而 09 在 8 進制中不是個有效數字。
替換方法是將字符串轉換成數字,包括:
+"08" // 結果是 8 Number("08") // 8
這些通常快於 parseInt(),因為 parseInt()方法,顧名思意,不是簡單地解析與轉換。但是,如果你想輸入例如“08 hello”,parseInt()將返回數字,而其它以 NaN 告終。
編碼規範(Coding Conventions)
建立和遵循編碼規範是很重要的,這讓你的代碼保持一致性,可預測,更易於閱讀和理解。一個新的開發者加入這個團隊可以通讀規範,理解其它團隊成員書寫的代碼,更快上手幹活。
許多激烈的爭論發生會議上或是郵件列表上,問題往往針對某些代碼規範的特定方面(例如代碼縮進,是 Tab 制表符鍵還是 space 空格鍵)。如果你是 你組織中建議采用規範的,準備好面對各種反對的或是聽起來不同但很強烈的觀點。要記住,建立和堅定不移地遵循規範要比糾結於規範的細節重要的多。
縮進(Indentation)
代碼沒有縮進基本上就不能讀了。唯一糟糕的事情就是不一致的縮進,因為它看上去像是遵循了規範,但是可能一路上伴隨著混亂和驚奇。重要的是規範地使用縮進。
一些開發人員更喜歡用 tab 制表符縮進,因為任何人都可以調整他們的編輯器以自己喜歡的空格數來顯示 Tab。有些人喜歡空格——通常四個,這都無所謂,只要團隊每個人都遵循同一個規範就好了。這本書,例如,使用四個空格縮進,這也是 JSLint 中默認的縮進。
什麽應該縮進呢?規則很簡單——花括號裏面的東西。這就意味著函數體,循環 (do,while,for, for-in),if,switch,以及對象字面量中的對象屬性。下面的代碼就是使用縮進的示例:
function outer(a, b) { var c = 1, d = 2, inner; if (a > b) { inner = function () { return { r: c - d }; }; } else { inner = function () { return { r: c + d }; }; } return inner; }
花括號{}(Curly Braces)
花括號(亦稱大括號,下同)應總被使用,即使在它們為可選的時候。技術上將,在 in 或是 for 中如果語句僅一條,花括號是不需要的,但是你還是應該總是使用它們,這會讓代碼更有持續性和易於更新。
想象下你有一個只有一條語句的 for 循環,你可以忽略花括號,而沒有解析的錯誤。
// 糟糕的實例 for (var i = 0; i < 10; i += 1) alert(i);
但是,如果,後來,主體循環部分又增加了行代碼?
// 糟糕的實例 for (var i = 0; i < 10; i += 1) alert(i); alert(i + " is " + (i % 2 ? "odd" : "even"));
第二個 alert 已經在循環之外,縮進可能欺騙了你。為了長遠打算,最好總是使用花括號,即時值一行代碼:
// 好的實例 for (var i = 0; i < 10; i += 1) { alert(i); }
if條件類似:
// 壞 if (true) alert(1); else alert(2);
// 好 if (true) { alert(1); } else { alert(2); }
左花括號的位置(Opening Brace Location)
開發人員對於左大括號的位置有著不同的偏好——在同一行或是下一行。
if (true) { alert("It‘s TRUE!"); } //或 if (true) { alert("It‘s TRUE!"); }
這個實例中,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也有個案,括號位置不同會有不同的行為表現。這是因為分號插入機制(semicolon insertion mechanism)——JavaScript 是不挑剔的,當你選擇不使用分號結束一行代碼時 JavaScript 會自己幫你補上。這種行為可能會導致麻 煩,如當你返回對象字面量,而左括號卻在下一行的時候:
// 警告: 意外的返回值 function func() { return // 下面代碼不執行 { name : "Batman" } }
如果你希望函數返回一個含有 name 屬性的對象,你會驚訝。由於隱含分號,函數返回 undefined。前面的代碼等價於:
// 警告: 意外的返回值 function func() { return undefined; // 下面代碼不執行 { name : "Batman" } }
總之,總是使用花括號,並始終把在與之前的語句放在同一行:
function func() { return { name : "Batman" }; }
關於分號註:就像使用花括號,你應該總是使用分號,即使他們可由 JavaScript 解析器隱式創建。這不僅促進更科學和更嚴格的代碼,而且有助於解決存有疑惑的地方,就如前面的例子顯示。
空格(White Space)
空格的使用同樣有助於改善代碼的可讀性和一致性。在寫英文句子的時候,在逗號和句號後面會使用間隔。在 JavaScript 中,你可以按照同樣的邏輯在列表模樣表達式(相當於逗號)和結束語句(相對於完成了“想法”)後面添加間隔。
適合使用空格的地方包括:
- for循環分號分開後的的部分:如 for (var i = 0; i < 10; i += 1) {...};
- for 循環中初始化的多變量(i 和 max):for (var i = 0, max = 10; i < max; i += 1) {...};
- 分隔數組項的逗號的後面:var a = [1, 2, 3];
- 對象屬性逗號的後面以及分隔屬性名和屬性值的冒號的後面:var o = {a: 1, b: 2};
- 限定函數參數:myFunc(a, b, c);
- 函數聲明的花括號的前面:function myFunc() {};
- 匿名函數表達式function的後面:var myFunc = function () {};
使用空格分開所有的操作符和操作對象是另一個不錯的使用,這意味著在+,-,*,=,<,>,<=,>=,===,!==,&&,||,+=等前後都需要空格。
// 寬松一致的間距 // 使代碼更易讀 // 使得更加“透氣” var d = 0, a = b + 1; if (a && b && c) { d = a % c; a += d; }
// 反面例子 // 缺失或間距不一 // 使代碼變得疑惑 var d = 0, a = b + 1; if (a&&b&&c) { d=a % c; a+= d; }
最後需要註意的一個空格——花括號間距。最好使用空格:
- 函數、if-else 語句、循環、對象字面量的左花括號的前面({)
- else 或 while 之間的右花括號(})
空格使用的一點不足就是增加了文件的大小,但是壓縮無此問題。
有一個經常被忽略的代碼可讀性方面是垂直空格的使用。你可以使用空行來分隔代碼單元,就像是文學作品中使用段落分隔一樣。
命名規範(Naming Conventions)
另一種方法讓你的代碼更具可預測性和可維護性是采用命名規範。這就意味著你需要用同一種形式給你的變量和函數命名。
下面是建議的一些命名規範,你可以原樣采用,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作調整。同樣,遵循規範要比規範是什麽更重要。
以大寫字母寫構造函數(Capitalizing Constructors)
JavaScript 並沒有類,但有 new 調用的構造函數:
var adam = new Person();
因為構造函數仍僅僅是函數,僅看函數名就可以幫助告訴你這應該是一個構造函數還是一個正常的函數。
命名構造函數時首字母大寫具有暗示作用,使用小寫命名的函數和方法不應該使用new調用:
function MyConstructor() {...} function myFunction() {...}
分隔單詞(Separating Words)
當你的變量或是函數名有多個單詞的時候,最好單詞的分離遵循統一的規範,有一個常見的做法被稱作“駝峰(Camel)命名法”,就是單詞小寫,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對於構造函數,可以使用大駝峰式命名法(upper camel case),如MyConstructor()。對於函數和方法名稱,你可以使用小駝峰式命名法(lower camel case),像是 myFunction(), calculateArea()和 getFirstName()。
要是變量不是函數呢?開發者通常使用小駝峰式命名法,但還有另外一種做法就是所有單詞小寫以下劃線連接:例如,first_name, favorite_bands,和 old_company_name,這種標記法幫你直觀地區分函數和其他標識——原型和對象。
ECMAScript 的屬性和方法均使用 Camel標記法,盡管多字的屬性名稱是罕見的(正則表達式對象的 lastIndex 和 ignoreCase 屬性)。
其它命名形式(Other Naming Patterns)
有時,開發人員使用命名規範來彌補或替代語言特性。
例如,JavaScript 中沒有定義常量的方法(盡管有些內置的像 Number,MAX_VALUE),所以開發者都采用全部單詞大寫的規範來命名這個程序生命周期中都不會改變的變量,如:
// 珍貴常數,只可遠觀 var PI = 3.14, MAX_WIDTH = 800;
還有另外一個完全大寫的慣例:全局變量名字全部大寫。全部大寫命名全局變量可以加強減小全局變量數量的實踐,同時讓它們易於區分。
另外一種使用規範來模擬功能的是私有成員。雖然可以在 JavaScript 中實現真正的私有,但是開發者發現僅僅使用一個下劃線前綴來表示一個私有屬性或方法會更容易些。考慮下面的例子:
var person = { getName: function () { return this._getFirst() + ‘ ‘ + this._getLast(); }, _getFirst: function () { // ... }, _getLast: function () { // ... } };
在此例中,getName()就表示公共方法,部分穩定的 API。而_getFirst()和_getLast()則表明了私有。它們仍然是正常的公共方法,但是使用下劃線前綴來警告 person 對象的使用者這些方法在下一個版本中時不能保證工作的,是不能直接使用的。註意,JSLint有些不鳥下劃線前綴,除非你設置了 noman 選項為:false。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_private 規範:
- 使用尾下劃線表示私有,如 name和 getElements\()
- 使用一個下劃線前綴表protected(保護)屬性,兩個下劃線前綴表示\_private (私有)屬性
- Firefox 中一些內置的變量屬性不屬於該語言的技術部分,使用兩個前下劃線和兩個後下劃線表示,如__proto__和__parent__。
註釋(Writing Comments)
你必須註釋你的代碼,即使不會有其他人向你一樣接觸它。通常,當你深入研究一個問題,你會很清楚的知道這個代碼是幹嘛用的,但是,當你一周之後再回來看的時候,想必也要耗掉不少腦細胞去搞明白到底怎麽工作的。
很顯然,註釋不能走極端:每個單獨變量或是單獨一行。但是,你通常應該記錄所有的函數,它們的參數和返回值,或是任何不尋常的技術和方法。要想到註 釋可以給你代碼未來的閱讀者以諸多提示;閱讀者需要的是(不要讀太多的東西)僅註釋和函數屬性名來理解你的代碼。例如,當你有五六行程序執行特定的任務, 如果你提供了一行代碼目的以及為什麽在這裏的描述的話,閱讀者就可以直接跳過這段細節。沒有硬性規定註釋代碼比,代碼的某些部分(如正則表達式)可能註釋 要比代碼多。
最重要的習慣,然而也是最難遵守的,就是保持註釋的及時更新,因為過時的註釋比沒有註釋更加的誤導人。
深入理解JavaScript(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