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和實例
阿新 • • 發佈:2017-08-10
對象 參數 必須 最終 span 類的方法 並且 logs python解釋器 方法,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就把
類和實例
面向對象最重要的概念就是類(Class)和實例(Instance),必須牢記類是抽象的模板,比如Student類,而實例是根據類創建出來的一個個具體的“對象”,每個對象都擁有相同的方法,但各自的數據可能不同。
定義類:
class Student(object):
class
後面緊接著是類名,即Student
,類名通常是大寫開頭的單詞,緊接著是(object)
,表示該類是從哪個類繼承下來的,繼承的概念我們後面再講,通常,如果沒有合適的繼承類,就使用object
類,這是所有類最終都會繼承的類。
由於類可以起到模板的作用,因此,可以在創建實例的時候,把一些我們認為必須綁定的屬性強制填寫進去。通過定義一個特殊的__init__
name
,score
等屬性綁上去
class Student(object): def __init__(self,name,score): self.n=name self.sco=score
__init__方法第一個參數必須是self,表示創建實例的本身,因此,在__init__
方法內部,就可以把各種屬性綁定到self
,因為self
就指向創建的實例本身。
有了__init__
方法,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就不能傳入空的參數了,必須傳入與__init__
方法匹配的參數,但self
不需要傳,Python解釋器自己會把實例變量傳進去
>>> xiaoming=Student(‘xiaoming‘,90) >>> xiaoming.n ‘xiaoming‘ >>> xiaoming.sco 90 >>> xiaoming.sco()
和普通的函數相比,在類中定義的函數只有一點不同,就是第一個參數永遠是實例變量self
,並且,調用時,不用傳遞該參數。除此之外,類的方法和普通函數沒有什麽區別,所以,你仍然可以用默認參數、可變參數、關鍵字參數和命名關鍵字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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