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正確理解「辯證法」
從表面上看,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天生適合在中國紮根,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雖然我們缺少形式邏輯,但是樸素辯證法的發展很充實。
而西方有從傳統上亞裏士多德為主的形式邏輯到康德、黑格爾辯證邏輯的轉向,我們難以體會到這個過程。
我們受樸素辯證法影響極大,我們都知道塞翁失馬的故事和老子講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而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似乎跟這個看著真的很像,於是我們很容易把辯證法理解為變戲法。
就像題主貼的那篇題為《被“辯證法”毒害的中國人》的文章,其對中國人信奉的“辯證法”及其功能進行了尖銳的批判,認為“辯證地看問題”實乃詭辯術與搗糨糊術,這種“辯證法把中國人害苦了”。
很多網民都認為該文的批判有理有據,因此對之倍加推崇,可惜這篇文章的作者並不懂辯證法
文章認為中國人信奉一個“無敵句式”——“你要辯證地看問題”,“辯證地看問題”就是無條件地承諾“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或“一切事物”都有“兩個方面”,並以此為出發點去看待一切問題。這其實是對“辯證地看問題”的嚴重理論曲解。
這種曲解的關鍵就在於其對“矛盾”做了知性化、實體化的理解解分析,所以這遠遠脫離了馬克思辯證法(辯證邏輯)矛盾概念的本意。
在馬克思辯證法的視域中,矛盾並非實體而是一種關系,它作為“對立面的統一”,也就是“兩極相聯”。
人們常說的“對立統一規律”其實準確的表述乃是“對立面的統一規律”或“兩極相聯規律”。
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將“對立統一”理解為“對立面的統一”的簡寫形式,但卻有意無意忽略了在現代漢語的語法系統中這兩種表述之間語法關系的差異。
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前者屬於聯合詞組而後者則屬於偏正詞組,它們表示的語法關系自是大為不同。
具體來說,“對立面的統一”絕非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之意。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馬克思確實沒有一本著作是專門談論辯證法的,他只是在講其他問題的時候大量運用這種方法和闡述自己的思想。
不過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黑格爾的合理內核,一般的學界看法大致是其借助費爾巴哈的半截子唯物主義實現了對黑格爾唯心主義辯證法的顛倒,從而發展成為了唯物辯證法。
我對此簡單的顛倒觀同樣持保留意見,不過這並不妨礙我們看看黑格爾是怎麽講辯證法的,在《精神現象學》中,黑格爾在談到真實與虛妄的辯證關系時這樣說:
“在‘任何虛妄的東西裏都含有些真實的東西’這句話裏,真實與虛妄是被當作象水和油那樣只能外在聯合而不能混合的東西看待的。
正是為了使意義明確,為了專門用以指明完全的他物這種環節,真實與虛妄這兩個名詞不應該在它們的對方或他物已經被揚棄了的時候還繼續使用。
所以,就像主體與客體、有限與無限、存在與思維等的統一體這個名詞之不盡適當那樣,同樣,虛妄的東西也不再是作為虛妄的東西而成為真理的一個環節的。”
所以辯證法絕對不是一種相對主義,不是沒有原則的靈活性,不是這樣也可以,那樣也可以,那樣的辯證法真的只是某些人放屁的邏輯。
馬克思的那個辯證法實際上是一種否定性辯證法,正如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中談到他在《資本論》所運用的辯證方法時說:
“辯證法是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而辯證法大家黑格爾的那句所謂“存在即是合理”更是被無數人瘋狂錯誤引用和誤解,實際上,人黑格爾的原話是“凡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
這裏的合理可以理解為合規律性,而區別於情理,即合情的合目的性。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講到,“不論哪一個哲學命題都沒有像黑格爾這個命題那樣引起近視的政府的感激和同樣近視的自由派的憤怒”,他認為這句話應該理解為:凡是現存的,都一定要滅亡。
因為我們要理解黑格爾的這句話需把握兩個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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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現實”不等於“現存”,現實性表現為必然性、規律性,而現存的東西未必具有必然性。一切從實際出發不等於一切從現存事物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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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在動態過程中把握“現實”,現實的東西最終會失去必然性最後走向滅亡。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馬克思與黑格爾的辯證法的相似性,而這絕不是被庸俗化理解的那種變戲法,不是什麽“事物是對立中的統一”,也不是既要看到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壞的一面。
借助這種變戲法,於是天生缺乏契約精神的中國人將規則面前普遍原則性與個別人面前靈活性的這種結合玩得很溜,這讓老百姓深惡痛絕,但是這個鍋絕不應該甩給馬克思。
其實“有什麽樣的人民,就產生什麽樣的政府”,別說你討厭特權,你只是討厭你沒有特權。
怎麽正確理解「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