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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女子持刀捅傷陌生人 捅完發現:不好意思捅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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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2017-08-24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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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年輕女子所坐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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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女子後背紗布被血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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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周邊了解情況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11:50許,力寶廣場負一層的肯德基餐廳內發生一起捅人事件,一名年輕女孩在餐廳休息時,被一名年齡相仿的女子在後背捅了一刀。蹊蹺的是,就在傷者回頭時,行兇女子卻說,“不好意思,我捅錯了。”

昨天下午,記者從警方了解到,行兇女子很快被控制,女子疑似有精神問題,已送往醫院進行鑒定。目前,具體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市民來電

年輕女子在肯德基餐廳被捅

“不好了,力寶廣場負一層肯德基餐廳一名年輕女孩被人捅傷了。”昨天上午,有市民致電本報稱,他在力寶廣場負一層閑逛時,發現一名女子後背直流血,後來才知道是被另一名女子捅傷了。

記者立即趕往事發地。力寶廣場西側路邊停著一輛救護車,兩名急救人員攙扶著一名年輕女子從力寶廣場出來走向救護車。年輕女子穿著黑色裙子,後背包裹著一塊白紗布,紗布已被鮮血染紅,很快便上了救護車。

記者進入力寶廣場負一層時,幾位民警正在了解情況。肯德基餐廳附近店鋪的營業員向記者證實,事發地就在肯德基餐廳內。一開始她還沒弄清楚是怎麽回事,就看見一名年輕女子跑步離開,不一會,另一名女子跑步追了上來,她發現後面追的女子後背在流血。後來才知道,受傷女子原來是被逃走的女孩捅傷了。

莫名其妙

捅傷人後行兇者竟說“捅錯了”

“受傷女子一直跟後面追,一直追到超市入口處。”一家店鋪的營業員告訴記者,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很快便趕到了現場,迅速控制了行兇女子,帶回了派出所。

在肯德基附近,一名年輕男子顯得有些驚魂未定。這名男子是目擊者,他告訴記者,事發時被捅傷的那名年輕女子原本坐在肯德基餐廳靠門位置。“她只是坐在那裏,並沒點吃的,看上去應該是在休息。”年輕男子說,突然,行兇女子不知從哪裏突然跑到她後面,將一把刀直接捅在了她後背上。

“年輕女子被捅後立即將頭轉了過來,誰知,行兇的女子卻說了一句‘不好意思,捅錯了’。”年輕男子說,看樣子,行兇女子應該是認錯人了。

隨後,記者趕到收治傷者的揚大附院(揚州市一院),見到了受傷的女子。受傷女子向記者證實,她和行兇的女子並不認識,自己也沒得罪過什麽人。事發時,她剛在肯德基餐廳休息一會,突然感覺後背被紮了一下,回頭發現一名女子手裏拿著刀,當時對方也楞了一下,說是捅錯了,隨後奪門便跑,她立即追了出去。

警方回應

懷疑行兇女子有精神問題

既然相互不認識,行兇者為何將年輕女子捅傷呢?在力寶廣場負一層超市附近,一位市民告訴記者,事發前超市附近一名年輕女子與另一位市民發生過爭吵,而且也不認識對方,很像行兇女子,懷疑是精神方面有些問題。

昨天下午,記者從警方了解到,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今年25歲,山東人,有精神病史,懷疑行兇與病情復發有關。目前,行兇女子已被送往五臺山醫院進行相關檢查與鑒定。事發具體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記者 崔根元 文/圖

【有此一問】

精神病患者不負刑事責任?

頻發的精神病人傷人事件,使得精神病人成為一顆“不定時隱形炸彈”,給群眾的生命安全及社會穩定埋下了隱患。不少人甚至認為,精神病患者行兇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專家介紹,還有另外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況下實施危害行為時,對自己的危害行為具有完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即屬於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應負刑事責任;第二種是,精神病人在實施危害行為時,由於精神癥狀的影響,對自己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明顯削弱,但尚未達到完全喪失的程度,即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應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由此可見,精神病人傷人不負刑事責任,必須滿足三個缺一不可的條件:第一,必須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須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第三,必須經法定程序鑒定。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予以強制醫療。強制醫療的決定機關為人民法院,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具體而言,人民法院負責強制醫療決定書的作出,公安機關負責強制執行。且必須在經過檢查評估,表明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時,才可以出院。

相關律師介紹,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對他人構成侵權,因其不具或缺乏完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不負或減(從)輕刑事責任,並不代表其不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就此,我國《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有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他人構成侵權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已經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監護人的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本人有財產的,先用其財產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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