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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uery--樣式

innertext nta false 屬於 文本節點 tip 樣式操作 classname click

Jquery(一)——樣式篇
1.$(document).ready 的作用是等頁面的文檔(document)中的節點都加載完畢後,再執行後續的代碼,

因為我們在執行代碼的時候,可能會依賴頁面的某一個元素,我們要確保這個元素真正的的被加載完畢後才能正確的使用。

2.jQuery對象與DOM對象

DOM對象:var p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mooc‘);

jQuery對象:var $p = $(‘#imooc‘); $p是一個類數組對象

3.jQuery對象轉化成DOM對象(jQuery是一個類數組對象,而DOM對象就是一個單獨的DOM元素)

var $div = $(‘div‘) //jQuery對象

var div = $div[0] //轉化成DOM對象 (var div = $div.get(0) //通過get方法,轉化成DOM對象)

4.DOM對象轉化成jQuery對象

var div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div‘); //dom對象

var $div = $(div); //jQuery對象

var $first = $div.first(); //找到第一個div元素

(通過getElementsByTagName獲取到所有div節點的元素,結果是一個dom合集對象,不過這個對象是一個數組合集(3個div元素)。

通過$(div)方法轉化成jQuery對象,通過調用jQuery對象中的first與css方法查找第一個元素並且改變其顏色。)

5.jQuery選擇器之id選擇器 $( "#id" )

id選擇器也是基本的選擇器,jQuery內部使用JavaScript函數document.getElementById()來處理ID的獲取。

6.jQuery選擇器之類選擇器 $( ".class" )

原生getElementsByClassName()函數來實現的話,得到的是一個集合,要經過循環給每個元素修改樣式

jQuery實現的話,可以選擇多個元素,然後進行修改樣式

7.jQuery選擇器之元素選擇器 $( "element" )

通過getElementsByTagName方法得到頁面所有的<div>元素是一個集合,通過循環給每一個合集中的<div>元素賦予新的樣式

jquery通過元素選擇器選擇所有的元素,直接通過css方法直接賦予樣式

8.jQuery選擇器之全選擇器(*選擇器) $( "*" )

通過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中傳遞"*"同樣可以獲取到

9.jQuery選擇器之層級選擇器(選擇器中的層級選擇器就是用來處理這種關系:子元素 後代元素 兄弟元素 相鄰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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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Query選擇器之基本篩選選擇器

篩選選擇器的用法與CSS中的偽元素相似,選擇器用冒號“:”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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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q(), :lt(), :gt(), :even, :odd 用來篩選他們前面的匹配表達式的集合元素,根據之前匹配的元素在進一步篩選,註意jQuery合集都是從0開始索引。

(2)gt是一個段落篩選,從指定索引的下一個開始,gt(1) 實際從2開始。

11.jQuery選擇器之內容篩選選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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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ntains與:has都有查找的意思,但是contains查找包含“指定文本”的元素,has查找包含“指定元素”的元素.

(2)如果:contains匹配的文本包含在元素的子元素中,同樣認為是符合條件的。

(3):parent與:empty是相反的,兩者所涉及的子元素,包括文本節點

12.jQuery選擇器之可見性篩選選擇器

元素有顯示狀態與隱藏狀態,jQuery根據元素的狀態擴展了可見性篩選選擇器:visible與:hid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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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den選擇器,不僅僅包含樣式是display="none"的元素,還包括隱藏表單、visibility等等

我們有幾種方式可以隱藏一個元素:

  1. CSS display的值是none。
  2. type="hidden"的表單元素。
  3. 寬度和高度都顯式設置為0。
  4. 一個祖先元素是隱藏的,該元素是不會在頁面上顯示
  5. CSS visibility的值是hidden
  6. CSS opacity的指是0

如果元素中占據文檔中一定的空間,元素被認為是可見的。

可見元素的寬度或高度,是大於零。

元素的visibility: hidden 或 opacity: 0被認為是可見的,因為他們仍然占用空間布局。

不在文檔中的元素是被認為是不可見的,如果當他們被插入到文檔中,jQuery沒有辦法知道他們是否是可見的,因為元素可見性依賴於適用的樣式

jQuery選擇器之屬性篩選選擇器

屬性選擇器讓你可以基於屬性來定位一個元素。可以只指定該元素的某個屬性,這樣所有使用該屬性而不管它的值,這個元素都將被定位,也可以更加明確並定位在這些屬性上使用特定值的元素,這就是屬性選擇器展示它們的威力的地方。

描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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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支持:

  • [att=val]、[att]、[att|=val]、[att~=val] 屬於CSS 2.1規範
  • [ns|attr]、[att^=val]、[att*=val]、[att$=val] 屬於CSS3規範
  • [name!="value"] 屬於jQuery 擴展的選擇器

CSS選擇器無論CSS2.1版本還是CSS3版本,IE7和IE8都支持,webkit、Gecko核心及Opera也都支持,只有IE6以下瀏覽器才不支持

在這麽多屬性選擇器中[attr="value"]和[attr*="value"]是最實用的

[attr="value"]能幫我們定位不同類型的元素,特別是表單form元素的操作,比如說input[type="text"],input[type="checkbox"]等

[attr*="value"]能在網站中幫助我們匹配不同類型的文件

jQuery選擇器之子元素篩選選擇器

子元素篩選選擇器不常使用,其篩選規則比起其它的選擇器稍微要復雜點

子元素篩選選擇器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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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1. :first只匹配一個單獨的元素,但是:first-child選擇器可以匹配多個:即為每個父級元素匹配第一個子元素。這相當於:nth-child(1)
  2. :last 只匹配一個單獨的元素, :last-child 選擇器可以匹配多個元素:即,為每個父級元素匹配最後一個子元素
  3. 如果子元素只有一個的話,:first-child與:last-child是同一個
  4. :only-child匹配某個元素是父元素中唯一的子元素,就是說當前子元素是父元素中唯一的元素,則匹配
  5. jQuery實現:nth-child(n)是嚴格來自CSS規範,所以n值是“索引”,也就是說,從1開始計數,:nth-child(index)從1開始的,而eq(index)是從0開始的
  6. nth-child(n) 與 :nth-last-child(n) 的區別前者是從前往後計算,後者從後往前計算

jQuery選擇器之表單元素選擇器

無論是提交還是傳遞數據,表單元素在動態交互頁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jQuery中專門加入了表單選擇器,從而能夠極其方便地獲取到某個類型的表單元素

表單選擇器的具體方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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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除了input篩選選擇器,幾乎每個表單類別篩選器都對應一個input元素的type值。大部分表單類別篩選器可以使用屬性篩選器替換。比如 $(‘:password‘) == $(‘[type=password]‘)

jQuery選擇器之表單對象屬性篩選選擇器

除了表單元素選擇器外,表單對象屬性篩選選擇器也是專門針對表單元素的選擇器,可以附加在其他選擇器的後面,主要功能是對所選擇的表單元素進行篩選

表單篩選選擇器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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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1. 選擇器適用於復選框和單選框,對於下拉框元素, 使用 :selected 選擇器
  2. 在某些瀏覽器中,選擇器:checked可能會錯誤選取到<option>元素,所以保險起見換用選擇器input:checked,確保只會選取<input>元素

jQuery選擇器之特殊選擇器this

相信很多剛接觸jQuery的人,很多都會對$(this)和this的區別模糊不清,那麽這兩者有什麽區別呢?

this是JavaScript中的關鍵字,指的是當前的上下文對象,簡單的說就是方法/屬性的所有者

下面例子中,imooc是一個對象,擁有name屬性與getName方法,在getName中this指向了所屬的對象imooc

var imooc = {

name:"慕課網",

getName:function(){

//this,就是imooc對象

return this.name;

}

}

imooc.getName(); //慕課網

當然在JavaScript中this是動態的,也就是說這個上下文對象都是可以被動態改變的(可以通過call,apply等方法),具體的大家可以查閱相關資料

同樣的在DOM中this就是指向了這個html元素對象,因為this就是DOM元素本身的一個引用

假如給頁面一個P元素綁定一個事件:

p.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this === p

//以下兩者的修改都是等價的

this.style.color = "red";

p.style.color = "red";

},false);

通過addEventListener綁定的事件回調中,this指向的是當前的dom對象,所以再次修改這樣對象的樣式,只需要通過this獲取到引用即可

this.style.color = "red"

但是這樣的操作其實還是很不方便的,這裏面就要涉及一大堆的樣式兼容,如果通過jQuery處理就會簡單多了,我們只需要把this加工成jQuery對象

換成jQuery的做法:

$(‘p‘).click(function(){

//把p元素轉化成jQuery的對象

var $this= $(this)

$this.css(‘color‘,‘red‘)

})

通過把$()方法傳入當前的元素對象的引用this,把這個this加工成jQuery對象,我們就可以用jQuery提供的快捷方法直接處理樣式了

總體:

this,表示當前的上下文對象是一個html對象,可以調用html對象所擁有的屬性和方法。

$(this),代表的上下文對象是一個jquery的上下文對象,可以調用jQuery的方法和屬性值。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attr()與.removeAttr()

每個元素都有一個或者多個特性,這些特性的用途就是給出相應元素或者其內容的附加信息。如:在img元素中,src就是元素的特性,用來標記圖片的地址。

操作特性的DOM方法主要有3個,getAttribute方法、setAttribute方法和removeAttribute方法,就算如此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存在很多問題,這裏先不說。而在jQuery中用一個attr()與removeAttr()就可以全部搞定了,包括兼容問題

jQuery中用attr()方法來獲取和設置元素屬性,attr是attribute(屬性)的縮寫,在jQuery DOM操作中會經常用到attr()

attr()有4個表達式

  1. attr(傳入屬性名):獲取屬性的值
  2. attr(屬性名, 屬性值):設置屬性的值
  3. attr(屬性名,函數值):設置屬性的函數值
  4. attr(attributes):給指定元素設置多個屬性值,即:{屬性名一: “屬性值一” , 屬性名二: “屬性值二” , … … }

removeAttr()刪除方法

.removeAttr( attributeName ) : 為匹配的元素集合中的每個元素中移除一個屬性(attribute)

優點:

attr、removeAttr都是jQuery為了屬性操作封裝的,直接在一個 jQuery 對象上調用該方法,很容易對屬性進行操作,也不需要去特意的理解瀏覽器的屬性名不同的問題

註意的問題:

dom中有個概念的區分:Attribute和Property翻譯出來都是“屬性”,《js高級程序設計》書中翻譯為“特性”和“屬性”。簡單理解,Attribute就是dom節點自帶的屬性

例如:html中常用的id、class、title、align等:

<div id="immooc" title="慕課網"></div>

而Property是這個DOM元素作為對象,其附加的內容,例如,tagName, nodeName, nodeType,, defaultChecked, 和 defaultSelected 使用.prop()方法進行取值或賦值等

獲取Attribute就需要用attr,獲取Property就需要用prop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html()及.text()

讀取、修改元素的html結構或者元素的文本內容是常見的DOM操作,jQuery針對這樣的處理提供了2個便捷的方法.html()與.text()

.html()方法

獲取集合中第一個匹配元素的HTML內容 或 設置每一個匹配元素的html內容,具體有3種用法:

  1. .html() 不傳入值,就是獲取集合中第一個匹配元素的HTML內容
  2. .html( htmlString ) 設置每一個匹配元素的html內容
  3. .html( function(index, oldhtml) ) 用來返回設置HTML內容的一個函數

註意事項:

.html()方法內部使用的是DOM的innerHTML屬性來處理的,所以在設置與獲取上需要註意的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這個操作是針對整個HTML內容(不僅僅只是文本內容)

.text()方法

得到匹配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文本內容結合,包括他們的後代,或設置匹配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文本內容為指定的文本內容。,具體有3種用法:

  1. .text() 得到匹配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合並文本,包括他們的後代
  2. .text( textString ) 用於設置匹配元素內容的文本
  3. .text( function(index, text) ) 用來返回設置文本內容的一個函數

註意事項:

.text()結果返回一個字符串,包含所有匹配元素的合並文本

.html與.text的異同:

  1. .html與.text的方法操作是一樣,只是在具體針對處理對象不同
  2. .html處理的是元素內容,.text處理的是文本內容
  3. .html只能使用在HTML文檔中,.text 在XML 和 HTML 文檔中都能使用
  4. 如果處理的對象只有一個子文本節點,那麽html處理的結果與text是一樣的
  5. 火狐不支持innerText屬性,用了類似的textContent屬性,.text()方法綜合了2個屬性的支持,所以可以兼容所有瀏覽器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val()

jQuery中有一個.val()方法主要是用於處理表單元素的值,比如 input, select 和 textarea。

.val()方法

  1. .val()無參數,獲取匹配的元素集合中第一個元素的當前值
  2. .val( value ),設置匹配的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值
  3. .val( function ) ,一個用來返回設置值的函數

註意事項:

  1. 通過.val()處理select元素, 當沒有選擇項被選中,它返回null
  2. .val()方法多用來設置表單的字段的值
  3. 如果select元素有multiple(多選)屬性,並且至少一個選擇項被選中, .val()方法返回一個數組,這個數組包含每個選中選擇項的值

.html(),.text()和.val()的差異總結:

  1. .html(),.text(),.val()三種方法都是用來讀取選定元素的內容;只不過.html()是用來讀取元素的html內容(包括html標簽),.text()用來讀取元素的純文本內容,包括其後代元素,.val()是用來讀取表單元素的"value"值。其中.html()和.text()方法不能使用在表單元素上,而.val()只能使用在表單元素上;另外.html()方法使用在多個元素上時,只讀取第一個元素;.val()方法和.html()相同,如果其應用在多個元素上時,只能讀取第一個表單元素的"value"值,但是.text()和他們不一樣,如果.text()應用在多個元素上時,將會讀取所有選中元素的文本內容。
  2. .html(htmlString),.text(textString)和.val(value)三種方法都是用來替換選中元素的內容,如果三個方法同時運用在多個元素上時,那麽將會替換所有選中元素的內容。
  3. .html(),.text(),.val()都可以使用回調函數的返回值來動態的改變多個元素的內容。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增加樣式.addClass()

通過動態改變類名(class),可以讓其修改元素呈現出不同的效果。在HTML結構中裏,多個class以空格分隔,當一個節點(或稱為一個標簽)含有多個class時,DOM元素響應的className屬性獲取的不是class名稱的數組,而是一個含有空格的字符串,這就使得多class操作變得很麻煩。同樣的jQuery開發者也考慮到這種情況,增加了一個.addClass()方法,用於動態增加class類名

.addClass( className )方法

  1. .addClass( className ) : 為每個匹配元素所要增加的一個或多個樣式名
  2. .addClass( function(index, currentClass) ) : 這個函數返回一個或更多用空格隔開的要增加的樣式名

註意事項:

.addClass()方法不會替換一個樣式類名。它只是簡單的添加一個樣式類名到元素上

簡單的描述下:在p元素增加一個newClass的樣式

<p class="orgClass">

$("p").addClass("newClass")

那麽p元素的class實際上是 class="orgClass newClass"樣式只會在原本的類上繼續增加,通過空格分隔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刪除樣式.removeClass()

jQuery通過.addClass()方法可以很便捷的增加樣式。如果需要樣式之間的切換,同樣jQuery提供了一個很方便的.removeClass(),它的作用是從匹配的元素中刪除全部或者指定的class

.removeClass( )方法

  1. .removeClass( [className ] ):每個匹配元素移除的一個或多個用空格隔開的樣式名
  2. .removeClass( function(index, class) ) : 一個函數,返回一個或多個將要被移除的樣式名

註意事項

如果一個樣式類名作為一個參數,只有這樣式類會被從匹配的元素集合中刪除 。 如果沒有樣式名作為參數,那麽所有的樣式類將被移除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切換樣式.toggleClass()

在做某些效果的時候,可能會針對同一節點的某一個樣式不斷的切換,也就是addClass與removeClass的互斥切換,比如隔行換色效果

jQuery提供一個toggleClass方法用於簡化這種互斥的邏輯,通過toggleClass方法動態添加刪除Class,一次執行相當於addClass,再次執行相當於removeClass

.toggleClass( )方法:在匹配的元素集合中的每個元素上添加或刪除一個或多個樣式類,取決於這個樣式類是否存在或值切換屬性。即:如果存在(不存在)就刪除(添加)一個類

  1. .toggleClass( className ):在匹配的元素集合中的每個元素上用來切換的一個或多個(用空格隔開)樣式類名
  2. .toggleClass( className, switch ):一個布爾值,用於判斷樣式是否應該被添加或移除
  3. .toggleClass( [switch ] ):一個用來判斷樣式類添加還是移除的 布爾值
  4. .toggleClass( function(index, class, switch) [, switch ] ):用來返回在匹配的元素集合中的每個元素上用來切換的樣式類名的一個函數。接收元素的索引位置和元素舊的樣式類作為參數

註意事項:

  1. toggleClass是一個互斥的邏輯,也就是通過判斷對應的元素上是否存在指定的Class名,如果有就刪除,如果沒有就增加
  2. toggleClass會保留原有的Class名後新增,通過空格隔開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樣式操作.css()

通過JavaScript獲取dom元素上的style屬性,我們可以動態的給元素賦予樣式屬性。在jQuery中我們要動態的修改style屬性我們只要使用css()方法就可以實現了

.css() 方法:獲取元素樣式屬性的計算值或者設置元素的CSS屬性

獲取:

  1. .css( propertyName ) :獲取匹配元素集合中的第一個元素的樣式屬性的計算值
  2. .css( propertyNames ):傳遞一組數組,返回一個對象結果

設置:

  1. .css(propertyName, value ):設置CSS
  2. .css( propertyName, function ):可以傳入一個回調函數,返回取到對應的值進行處理
  3. .css( properties ):可以傳一個對象,同時設置多個樣式

註意事項:

  1. 瀏覽器屬性獲取方式不同,在獲取某些值的時候都jQuery采用統一的處理,比如顏色采用RBG,尺寸采用px
  2. .css()方法支持駝峰寫法與大小寫混搭的寫法,內部做了容錯的處理
  3. 當一個數只被作為值(value)的時候, jQuery會將其轉換為一個字符串,並添在字符串的結尾處添加px,例如 .css("width",50}) 與 .css("width","50px"})一樣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css()與.addClass()設置樣式的區別

對於樣式的設置,我們學了addClass與css方法,那麽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

可維護性:

.addClass()的本質是通過定義個class類的樣式規則,給元素添加一個或多個類。css方法是通過JavaScript大量代碼進行改變元素的樣式

通過.addClass()我們可以批量的給相同的元素設置統一規則,變動起來比較方便,可以統一修改刪除。如果通過.css()方法就需要指定每一個元素是一一的修改,日後維護也要一一的修改,比較麻煩

靈活性:

通過.css()方式可以很容易動態的去改變一個樣式的屬性,不需要在去繁瑣的定義個class類的規則。一般來說在不確定開始布局規則,通過動態生成的HTML代碼結構中,都是通過.css()方法處理的

樣式值:

.addClass()本質只是針對class的類的增加刪除,不能獲取到指定樣式的屬性的值,.css()可以獲取到指定的樣式值。

樣式的優先級:

css的樣式是有優先級的,當外部樣式、內部樣式和內聯樣式同一樣式規則同時應用於同一個元素的時候,優先級如下

外部樣式 < 內部樣式 < 內聯樣式

  1. .addClass()方法是通過增加class名的方式,那麽這個樣式是在外部文件或者內部樣式中先定義好的,等到需要的時候在附加到元素上
  2. 通過.css()方法處理的是內聯樣式,直接通過元素的style屬性附加到元素上的

通過.css方法設置的樣式屬性優先級要高於.addClass方法

總結:

.addClass與.css方法各有利弊,一般是靜態的結構,都確定了布局的規則,可以用addClass的方法,增加統一的類規則

如果是動態的HTML結構,在不確定規則,或者經常變化的情況下,一般多考慮.css()方式

jQuery的屬性與樣式之元素的數據存儲

html5 dataset是新的HTML5標準,允許你在普通的元素標簽裏嵌入類似data-*的屬性,來實現一些簡單數據的存取。它的數量不受限制,並且也能由JavaScript動態修改,也支持CSS選擇器進行樣式設置。這使得data屬性特別靈活,也非常強大。有了這樣的屬性我們能夠更加有序直觀的進行數據預設或存儲。那麽在不支持HTML5標準的瀏覽器中,我們如何實現數據存取? jQuery就提供了一個.data()的方法來處理這個問題

使用jQuery初學者一般不是很關心data方式,這個方法是jquery內部預用的,可以用來做性能優化,比如sizzle選擇中可以用來緩存部分結果集等等。當然這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API了,常常用於我們存放臨時的一些數據,因為它是直接跟DOM元素對象綁定在一起的

jQuery提供的存儲接口

jQuery.data( element, key, value ) //靜態接口,存數據

jQuery.data( element, key ) //靜態接口,取數據

.data( key, value ) //實例接口,存數據.data( key ) //實例接口,存數據

2個方法在使用上存取都是通一個接口,傳遞元素,鍵值數據。在jQuery的官方文檔中,建議用.data()方法來代替。

我們把DOM可以看作一個對象,那麽我們往對象上是可以存在基本類型,引用類型的數據的,但是這裏會引發一個問題,可能會存在循環引用的內存泄漏風險

通過jQuery提供的數據接口,就很好的處理了這個問題了,我們不需要關心它底層是如何實現,只需要按照對應的data方法使用就行了

同樣的也提供2個對應的刪除接口,使用上與data方法其實是一致的,只不過是一個是增加一個是刪除罷了

jQuery.removeData( element [, name ] )

.removeData( [name ] )

jQuery--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