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1010138 2016-2017-2《java程序設計》 學習心得
這周的主要內容是泛型,之前我們已簡單的學習了一些關於泛型數組的知識。泛型主
要指在定義類、接口和方法時,通過類型參數指示要處理的類對象。一個泛型類就是具有
一個或多個變量類型的類。泛型類可以有多個類型變量,列如class 類名稱 <泛型類型標識
1,泛型類型標識2,...,泛型類型標識3>{.....}。我們需要掌握泛型接口的實現,對此有兩
種實現方式:
泛型接口定義完成之後,就要定義此接口的子類,定義泛型接口的子類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直接在子類後聲明泛型,另一種是直接在子類實現的接口中明確的給出泛型類型。
我們還學習了關於通配符的知識。通配符可以分為兩大類:
(1)匹配任意類型的通配符 通配符"?"表示可以接收此類型的任意泛型對象。
(2)受限泛型 在引用傳遞中,在泛型操作中也可以設置一個泛型對象的範圍上限和
範圍下限。範圍的上限使用extends關鍵字聲明,表示參數化的類型可能是所指定的類型
或者是此類型的子類。聲明對象: 類名稱 <? extends 類> 對象名稱
定義類: public類名稱 <泛型標識 extends 類>{}
範圍下限使用super進行聲明,表示參數化的類型可能是所指定的類型,或者是此類型的父
類型,或者是Obeject類。
聲明對象: 類名稱 <? super 類> 對象名稱
定義類: public 類名稱 <泛型標識 super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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