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3。定義類
阿新 • • 發佈:2017-12-25
直接 div 類的方法 返回 成員變量 控制 ava 兩件 body
編寫Java程序,簡言之就是兩件事情:
1、定義類
2、使用類
定義類的工作包括:
1、定義類的屬性(也稱成員變量)
2、定義類的方法
3、定義類的構造方法
使用類的工作包括:
1、基於類創建對象(即訪問類的構造器)
2、訪問類的屬性
3、訪問類的方法
成員變量的可見性
成員變量的命名通常首字母小寫,使用駝峰形式。
定義成員變量(方法同)時,可以用private、protected或者public進行修飾,可以控制外部的可見性:
1、private:表示任何其他類都不能訪問改成員變量,只有該類自身可以訪問。
2、protected:表示只有該類自身及其之類可以訪問該成員變量。
3、public:表示任何類都可以直接訪問該成員變量
4、沒有修飾:表示同一個包的類可以訪問該成員變量
方法重載
方法的返回值和參數構成了方法的簽名。
方法名相同,但是參數不同的現象,稱為方法重載。
構造器
構造器用於創建對象。構造器類似於普通方法,但是有兩個特殊的地方:
1、方法名必須和類名相同
2、不允許定義返回類型
使用this訪問構造器
當一個類有多個構造器時,一個構造器調用另外一個構造器,可以使用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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