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的類型
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1、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
開閉原則的意思是: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簡言之,是為了使程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2、裏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裏氏代換原則是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 裏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LSP 是繼承復用的基石,只有當派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且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復用,而派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裏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系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裏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3、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內容:針對接口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
4、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要好。它還有另外一個意思是:降低類之間的耦合度。由此可見,其實設計模式就是從大型軟件架構出發、便於升級和維護的軟件設計思想,它強調降低依賴,降低耦合。
5、迪米特法則,又稱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最少知道原則是指:一個實體應當盡量少地與其他實體之間發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統功能模塊相對獨立。
6、合成復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復用原則是指:盡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序號 | 模式 & 描述 | 包括 |
1 |
創建型模式 這使得程序在判斷針對某個給定實例需要創建哪些對象時更加靈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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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結構型模式 這些設計模式關註類和對象的組合。繼承的概念被用來組合接口和定義組合對象獲得新功能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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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為型模式 這些設計模式特別關註對象之間的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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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2EE 模式 這些設計模式特別關註表示層。這些模式是由 Sun Java Center 鑒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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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