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的JIRA管理文檔
1.1 編寫目的
l 規範缺陷上報及處理流程
l 規範缺陷版本維護流程
l 提高缺陷質量
l 提高工作效率
對於測試人員,要嚴格按照“提案填報規範”中的要求填寫上報缺陷;
開發人員和測試人員,要嚴格按照“提案處理原則”中對於各種狀態缺陷的處理約定,及時對缺陷進行相應處理;
對於測試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提案版本維護”中的要求對提案版本進行相應處理。
1.2 定義、首字母縮寫詞和縮略語
無
2. 缺陷填報規範
2.1 缺陷填報步驟
(用紅色標識的是提案的必填項)
A. 選擇項目和提案類型
【項目】選擇所要填入的缺陷庫
【提案類型】缺陷方面的提案選擇“問題”
用戶體驗方面的提案選擇“增進建議”
B. 輸入提案的詳細信息
【概要】缺陷或建議的標題,是對提案具體描述的概括,應言簡意賅
【優先級】ABCDE五級區分,嚴重級別由A到E遞減。
l 劃分標準見<2.2 提案優先級的判定>
【預期日期】提案解決的日期,最長為下一輪測試開始的日期。可以不填寫
【組件】問題所在部件
【影響版本】第一次發現問題的項目版本
【修正版本】該問題的解決版本
l 新報提案時,修正版本與影響版本選擇一致
【被分配人】提案的解決人:
l 需求無異議的缺陷直接分配給開發負責人,由開發負責人安排解決
l 需要產品確認的缺陷分配給產品負責人,經確認確實是bug的提案,分配給開發負責人,否則分給測試負責人
【環境】測試環境:操作系統+瀏覽器版本
【描述】對問題或建議的具體描述,格式參見<2.2. 提案的描述格式>
2.2 缺陷優先級的判定
l A級故障:系統運行中出現的死機、系統癱瘓、關鍵數據無法獲得、系統的關鍵功能 在某些情況喪失、系統關鍵性能不能達到設計指標等。
l B級故障:基本功能不穩定或者喪失、系統重要性能不能達到設計指標等。
l C級故障:主要功能不穩定或者喪失,但對系統其他功能沒有嚴重影響。
l D級故障:系統的主要和基本功能都已實現,Bug 可以繞過,但功能實現不合理,存在某些界面問題,或者操作不方便,容易引起用戶歧義或誤操作,對系統功能實現沒有大的影響的故障。
l E級故障:說明性,建議性的問題。系統功能、性能、界面、操作等各方面存在的需改進的地方。
2.3 缺陷描述的格式
【四個要素】測試帳號/url、操作步驟、預期結果、時間結果
舉例:
2.4 缺陷提案的補充內容
【附加截屏】上傳發現bug時的截屏到提案中,上報 Bug 時建議多采用粘貼截圖附件的方式來形象呈現發現的缺陷
【附加文件】上傳與提案相關的文件到提案中,該文件能夠為提案的解決起到幫助作用
3. 缺陷提案的版本維護
提案版本維護由測試負責人,在每輪缺陷評審會議之後,進行操作
3.1 影響版本
影響版本是指,某缺陷的發現版本,至該缺陷驗證關閉的所有版本
後期版本維護,不修改提案的影響版本。
3.2 修正版本
修正版本是指,該問題的解決版本。
後期版本維護需修改修正版本:
l 若經三方會議確認,某提案必須在本次項目中解決,則該提案的修正版本在保持原修改版本的基礎上,添加新的修正版本。
舉例:
此提案原修正版本為:Sina-Space-1.1第一輪系統測試
增加修正版本:Sina-Space-1.1第二輪系統測試
l 若上述提案在第二輪中被重開,則需繼續添加修正版本,直到該提案驗證通過,關閉為止。
l 若經三方會議確認,某提案可以不在本次項目中解決,則將該提案的修正版本改為“規劃中版本”。
4. 缺陷處理原則
4.1 缺陷處理流程
A.
新報的提案,狀態為“開放中”。
“已重開”提案,由開發人員處理。
點擊【解決提案】
【Bug已修正】已解決此提案描述的Bug。
【Bug無法修正】此提案描述的Bug出於技術原因,無法解決。
【任務達成】完成任務類型的提案。
【是重復的】此提案描述的問題,之前已另有提案闡明,需註釋重復的提案號。
【不完整】提案的描述內容不清楚,關鍵步驟缺失。
【無法再現】提案描述的Bug無法重現。
【Not a Bug】經產品人員確認後,確定提案描述的Bug不是Bug,產品定義就是如此。
【延遲處理】提案由於時間進度、上線等原因,經三方確認後,不在當前解決。
【放棄處理】提案由於技術、時間進度等原因,經三方確定後,放棄處理。
B.
回歸測試不通過的提案,狀態為“已重開”
“已重開”提案,由開發人員處理。
點擊【解決提案】
【Bug已修正】已解決此提案描述的Bug。
【Bug無法修正】此提案描述的Bug出於技術原因,無法解決。
【任務達成】完成任務類型的提案。
【是重復的】此提案描述的問題,之前已另有提案闡明,需註釋重復的提案號。
【不完整】提案的描述內容不清楚,關鍵步驟缺失。
【無法再現】提案描述的Bug無法重現。
【Not a Bug】經產品人員確認後,確定提案描述的Bug不是Bug,產品定義就是如此。
【延遲處理】提案由於時間進度、上線等原因,經三方確認後,不在當前解決。
【放棄處理】提案由於技術、時間進度等原因,經三方確定後,放棄處理。
C.
“已解決”提案,由測試人員處理。
回歸驗證不通過,點擊【重開提案】,按照<4.3 提案註釋原則>給予註釋。
回歸驗證通過,點擊【關閉提案】,按照<4.3 提案註釋原則>給予註釋。
4.2 缺陷關閉原則
開發人員不得關閉提案。
提案只能由測試人員關閉。
若發現開發人員關閉提案,應及時溝通,之後予以“重開提案”等操作。
4.3 缺陷註釋原則
關閉提案,註釋為:XXX第X輪系統測試(之冒煙測試X)驗證通過
重開提案,註釋為:XXX第X輪系統測試(之冒煙測試X)驗證失敗,原因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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