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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總結--------Java修飾符與修飾關鍵字(且叫修飾關鍵字)

避免 它的 抽象類 ati 其他 new ont bsp 方法名

Java中有類,有成員變量,有成員方法,有局部變量。他們分別能用什麽來修飾?

目前學習到的類,有普通類和內部類。

一.修飾普通類:

  1.public 每個文件中只有一個類能被public修飾,表示可以被任何對象訪問

  2.abstract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可能存在抽象方法。沒有抽象方法時的作用是避免將該類實例化

  3.final 最終類,表示不能被繼承

  4.abstract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就是new對象

  內部類: 有成員內部類,局部內部類,匿名內部類,靜態內部類(先跳過)

二.修飾變量:變量有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修飾成員變量:

  1.public 可以被任何對象訪問

  2.private 只能被自身類使用

  3.protected 除了自身類,同一個包,子類之外其他不能使用,可以被子類重寫

  4.final 表示該成員變量時常量,一但初始化就不能更改;

  5.static 靜態成員變量,在類加載時就加載,不依賴實例化使用,可以通過 類名.變量名 使用變量。而且該變量在類中只有  一份,也就是說所有對象共同使用。(不能修飾局部變量)

  修飾局部變量:

  1.final 被final修飾表示常量,一但初始化,值就不能改變

 

三:修飾方法

  1.public 同上

  2.protected 同上

  3.private 同上

  4.static 靜態方法,在類加載時加載。不需要創建對象就能使用 類名.方法名

  (不能和abstract共同修飾方法,類加載時要  加載,而abstract方法為抽象方法,沒意義)

  5.final 方法可以被子類繼承,但是不能重寫

  (不能與abstract共同修飾方法,final不能重寫,而abstract要求重寫)

  6.abstract 該方法沒有方法體,它的類必須被定義為抽象類

  (不能與final共同修飾方法,同5)

四:內部類

  成員內部類,顧名思義,和成員類似,能修飾成員變量的都能修飾他。不同於方法,abstract和static能共同修飾內部類

  局部內部類,同理,能修飾局部變量的都能修飾他,final

  匿名內部類,都沒有類的定義。

  靜態內部類,能修飾成員內部類的都能修飾他

初學者,歡迎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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