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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元素綁定事件的參數說明

兩個 參數傳遞 占用 argument 變量 自動 識別 t對象 方法

當綁定在DOM元素上的事件處理寫在標簽中時,有兩個已知常量,其名稱被占用,分別是:
event:表示事件對象, this:表示元素本身
註意:若調用的腳本方法需要用到這兩個對象,必須作為參數傳遞進來

當綁定在DOM元素上的事件處理未寫在標簽中時,而是純粹通過腳本綁定,那麽:
腳本方法第1個形參:自動表示事件對象, this:自動表示元素本身
註意:腳本方法的第1個形參名稱無論是寫event,還是x,或者a,都表示為Event事件對象,
若沒有寫形參名稱,還可通過arguments[0]來獲取該Event事件對象。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腳本方法的形參都有個特殊情形:
若腳本方法中並沒有寫event的形參,但方法內部卻引用了event變量,那它在IE下可表示window對象的屬性,firefox不認識該變量,而chrome仍會當作Event對象。(若形參用了event名稱,那該名稱就只能被當作形參用,在IE下不會被識別為window的屬性)

DOM元素綁定事件的參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