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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第3課-程式的靈魂-演算法

第3課-程式的靈魂-演算法

 

  1. 資料結構與演算法

(1) 資料結構只是靜態的描述了資料元素之間的關係。

(2) 高效的程式需要在資料結構的基礎上設計和選擇演算法。

高效的程式:恰當的資料結構 + 合適的演算法。

 

  1. 演算法的定義

(1) 演算法是特定問題求解步驟的描述。

(2) 在計算機中表現為指令的有限序列。

演算法是獨立存在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思想。

對於演算法而言,語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思想。

 

  1. 演算法的特性

1)輸入

 演算法具有0個或多個。

2)輸出

 演算法至少有1個或多個輸出。

3)有窮性

 演算法在有限的步驟之後會自動結束而不會無限迴圈。

4)確定性

 演算法中的每一步都有確定的含義,不會出現二義性。

5)可行性

 演算法的每一步都是可行的。

 

  1. 演算法設計的準則

1)正確性

l 演算法對於合法資料能夠得到滿足要求的結果。

l 演算法能夠處理非法輸入,並得到合理的結果。

演算法對於邊界資料和壓力資料都能得到滿足要求的結果(不強制要求滿足)。

2)可讀性

演算法要方便閱讀,理解和交流。

3)健壯性

演算法不應該產生莫名其妙的結果。

4)高性價比

利用最少的時間和資源得到滿足要求的結果。

注意:

1)正確性是演算法最需要滿足的基本的準則,但是作為計算機程式,不可能無限制的滿足這條準則。

2)演算法可讀性是最容易被忽視的,然而程式是寫給人看的,而不是計算機。

 

小結

(1) 演算法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而設計的。

(2) 資料結構是演算法需要處理的問題載體。

(3) 資料結構與演算法相輔相成。

程式 = 資料結構 + 演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