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函式——Day04
C 函式
函式是一組一起執行一個任務的語句。每個 C 程式都至少有一個函式,即主函式 main() ,所有簡單的程式都可以定義其他額外的函式。
您可以把程式碼劃分到不同的函式中。如何劃分程式碼到不同的函式中是由您來決定的,但在邏輯上,劃分通常是根據每個函式執行一個特定的任務來進行的。
函式宣告告訴編譯器函式的名稱、返回型別和引數。函式定義提供了函式的實際主體。
C 標準庫提供了大量的程式可以呼叫的內建函式。例如,函式 strcat() 用來連線兩個字串,函式 memcpy() 用來複制記憶體到另一個位置。
函式還有很多叫法,比如方法、子例程或程式,等等。
定義函式
C 語言中的函式定義的一般形式如下: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 parameter list )
{ body of the function }
在 C 語言中,函式由一個函式頭和一個函式主體組成。下面列出一個函式的所有組成部分:
- 返回型別:一個函式可以返回一個值。return_type 是函式返回的值的資料型別。有些函式執行所需的操作而不返回值,在這種情況下,return_type 是關鍵字 void。
- 函式名稱:這是函式的實際名稱。函式名和引數列表一起構成了函式簽名。
- 引數:引數就像是佔位符。當函式被呼叫時,您向引數傳遞一個值,這個值被稱為實際引數。引數列表包括函式引數的型別、順序、數量。引數是可選的,也就是說,函式可能不包含引數。
- 函式主體:函式主體包含一組定義函式執行任務的語句。
例項
以下是 max() 函式的原始碼。該函式有兩個引數 num1 和 num2,會返回這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函式返回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 /* 區域性變數宣告 */ int result; if (num1 > num2) result = num1; else result = num2; return result; }函式宣告
函式宣告會告訴編譯器函式名稱及如何呼叫函式。函式的實際主體可以單獨定義。
函式宣告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 parameter list );
針對上面定義的函式 max(),以下是函式宣告: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在函式宣告中,引數的名稱並不重要,只有引數的型別是必需的,因此下面也是有效的宣告:
int max(int, int);
當您在一個原始檔中定義函式且在另一個檔案中呼叫函式時,函式宣告是必需的。在這種情況下,您應該在呼叫函式的檔案頂部宣告函式。
呼叫函式
建立 C 函式時,會定義函式做什麼,然後通過呼叫函式來完成已定義的任務。
當程式呼叫函式時,程式控制權會轉移給被呼叫的函式。被呼叫的函式執行已定義的任務,當函式的返回語句被執行時,或到達函式的結束括號時,會把程式控制權交還給主程式。
呼叫函式時,傳遞所需引數,如果函式返回一個值,則可以儲存返回值。例如:
例項
#include <stdio.h> /* 函式宣告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int main () { /* 區域性變數定義 */ int a = 100; int b = 200; int ret; /* 呼叫函式來獲取最大值 */ ret = max(a, b); printf( "Max value is : %d\n", ret ); return 0; } /* 函式返回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 /* 區域性變數宣告 */ int result; if (num1 > num2) result = num1; else result = num2; return result; }把 max() 函式和 main() 函式放一塊,編譯原始碼。當執行最後的可執行檔案時,會產生下列結果:
Max value is : 200
函式引數
如果函式要使用引數,則必須宣告接受引數值的變數。這些變數稱為函式的形式引數。
形式引數就像函式內的其他區域性變數,在進入函式時被建立,退出函式時被銷燬。
當呼叫函式時,有兩種向函式傳遞引數的方式:
呼叫型別 | 描述 |
---|---|
傳值呼叫 | 該方法把引數的實際值複製給函式的形式引數。在這種情況下,修改函式內的形式引數不會影響實際引數。 |
引用呼叫 | 通過指標傳遞方式,形參為指向實參地址的指標,當對形參的指向操作時,就相當於對實參本身進行的操作。 |
預設情況下,C 使用傳值呼叫來傳遞引數。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函式內的程式碼不能改變用於呼叫函式的實際引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