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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U網:“比特幣”分裂的那麼多幣,該如何選擇?

比特幣經過多年的發展,如今已經有多個分裂後的幣種。可以預見,未來可能還會更多。問題來了,作為投資者,該如何確定哪些幣值得選,那些不值得呢?

  第1章 哪種分裂幣是比特幣?

  坦誠講,哪種分裂幣是真正的比特幣,這個誰都可有自己的一個答案,也可以給出足夠多的理由。但做為投資來說,誰是比特幣的答案意義並不大。我們作為投資者,最希望知道的是,哪一種是最值得去信賴和長期持有的。

  所以請放棄和各種派系爭比特幣是什麼,誰是比特幣這些,意義不是很大。所有這些分叉幣,都是“互為分叉幣”,你是我的分叉,我是你的分叉。

  比特幣社群作為一個整體,其實智商非常低下。區塊大小這種事情,1變2,這麼簡單的事情,爭吵了四年多,依然還沒結果!從這場結論來說,沒有一方可以稱之為勝者,各個派系之間糾葛不清,從本質上都是看誰先撐不下去的一次賭博,所以不要盲目崇拜哪個派系。還是要靠自己。

  也不要以歷史價格作為唯一的參考因為,說市場決定論的,說價格最高的就是比特幣,那也是一種不理智的選擇。

  未來,比特幣家族作為一個整體,大概率來說,會比現在更值錢。但具體到哪一種分裂幣,只有大致的方向了。不過至少有一些規律可以遵守,但具體發展成什麼樣,沒人知道。

  第2章 請保留累積最大PoW工作量的那種幣

  累積最大的挖礦工作量是中本聰給出的比特幣的定義。白皮書裡清晰地寫到:

  “大多數的決定表達為最長的鏈,因為最長的鏈包含了最大的工作量”

  “資訊盡最大努力在全網傳播即可,節點(nodes)可以隨時離開和重新加入網路,並將最長的工作量證明鏈條作為在該節點離線期間發生的交易的證明。”換一種說話,累積難度值最大的那種幣就是比特幣。

  作為最正宗的中本聰給出的定義,這種幣無論如何都是具有非常特殊的含義的。這份特殊含義,一定能在市場上兌換出很好的價格。

  大部分分裂幣,如果不修改難度值的硬分叉,那是很難通過正常的挖礦來熬過難度值的調整的。為了存活下來,絕大多數分裂幣都不得不修改難度值。通過硬分叉重置了難度值,或者修改了難度規則的分裂幣,往往都會失去這一層特殊的含義。

  就比如位元現金BCC/BCH,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都非常符合原本的中本聰給出的比特幣定義,但獨獨違背了累積最大PoW工作量證明這一原則。因為BCC/BCH是修改了難度值演算法的分裂幣。

  價格最高達到7300美元左右的這個BTC就是這種沒有修改難度值而持續存活的幣。

  如果你是一個比特幣的信仰者,無論這種累積最大PoW工作量證明的幣如何違背了您的信仰。無論如何,一定要多少得留下一定的倉位存放這種幣。有一些堅定的信仰者認為隔離見證是違背了比特幣的定義的,但本著累積最大PoW工作量證明這一原則,還是認為這就是比特幣。


  第3章 請保留最符合最初比特幣原型的那一種幣

  中本聰白皮書通篇的基調就是定義了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整個比特幣社群的早期言論也直指比特幣就是一種貨幣。哪怕是現在出現了一整個效率低下結算網路派系,但貨幣論派系還是佔據了絕對的主流。

  比特幣的設計初心就是作為一種被人類廣泛使用的貨幣,一種有別於現行法幣系統,並且無法被強權消滅的點對點貨幣。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比特幣系統設計必須儘可能降低交易摩擦,穩定使用者體驗。具體的體現就是將交易手續費持續保持在非常低的水平,讓所有的使用者都覺得無所謂。其次是給使用者於穩定的確認預期,即10分鐘就能確認。

  目前位元現金BCC/BCH就是本著這一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來改進和推廣的,這是符合比特幣初心的一種幣。

  第4章 重視使用者體驗要優先於重視技術

  要說本質,比特幣的經濟性要比技術性更加本質。貨幣也好,結算網路也好,本質上就是要被廣泛使用才有價值。要廣泛使用就要將使用者擺在前面,而不是將技術當神來供奉。

  很多底層的普通使用者,根本就不會在意技術有多牛逼,他們不在乎也不需要在乎區塊大小,不需要知道去中心化,也不需要知識側鏈……就讓比特幣設計成他們能用的,要優先保證普遍使用者能方便使用。

  一個經濟系統,人本身就是資源,人越多,資源越豐富。比特幣也一樣,使用比特幣的人越多,這套系統的資源就越豐富,就越有價值。

  所以請更加重視那種以使用者為先的分叉幣。


  第5章 完全沒必要持有任何修改比特幣分發原則的分裂幣

  比特幣系統設計中的最精巧的一個環節就是其貨幣分發原則,這是最合人性,最有公平性的經濟行為,這就是通過挖礦來派發貨幣。

  通過勞動和資金來獲利系統派發的幣,這是最符合自由市場的原則。人們本能就趨近市場。

  任何分叉幣,如果通過修改了區塊高度,修改了系統派發幣原則,預挖,盜挖,等等使用非市場化的競爭行為來為組織者額外派發幣的分叉幣,都是徹底地違背比特幣的核心經濟設計原則的。

  目前BTG就是通過預挖這種形式來給這個幣的組織額外派發好處幣,這種幣,違背基本的經濟學原則,讓組織者天然擁有額外的優勢,不值得的有,價格也註定好不了。

  第6章 結束語

  澳洲U網提醒各位:比特幣世界裡沒有權威可依賴,最終還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