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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變數和常量

  • 常量

根據是否使用final定義這個"變數",結果要麼是常量,要麼是變數,並且一旦定義為常量的話,就必須指明常量值,永遠都不能更改。 [static] final 資料型別 名稱 (全大寫) = 常量值 ;  這個結構常常用在單例設計模式之中,目的是為了不允許外部直接例項化物件,類中例項化物件以後,通過一個專門返回這個物件的方法,呼叫這個方法返回這個唯一的物件,再使用這個物件,呼叫類中其他的功能方法。

  • 變數

​​​​​​​變數和常量的定義的根本區別是,變數定義的時候,不使用final 修飾符,而且定義完成之後,可以先宣告(不必指明初始值),當然它的值是可以改變的。成員變數定義了之後,不指明初始值就使用的話,儲存的是預設值,而區域性的變數,在定義的時候可以不指明,但是在使用這個區域性的變數之前,就必須指明。

  • 區域性變數和成員變數

區域性變數和成員變數根據定義的範圍來區分的:區域性變數在方法中定義,成員變數在類中定義。

方法體中的區域性的變數,在呼叫結束之後呢,就會被清除,不能再方法體之外直接使用這個區域性的變數(非得使用的話,只能作為返回值,然後在外部接收之後才能夠使用。)

  • 類變數和例項變數

類變數先例項化的物件存在,屬於整個類,還可以跨越類使用。呼叫的時候除了可以在類中使用,還可以通過類名.類變數的形式呼叫。例項變數就只能通過例項化的物件呼叫。

 

  • 作用域

​​​​​​​作用域,在定義的一套{}之內有效,呼叫開始就啟用,呼叫結束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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