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變數的命名規範
阿新 • • 發佈:2018-12-09
1.java變數的命名規則:
1以下劃線、字母、美元符開頭
2後面跟下劃線、字母、美元符以及數字。
命名規範
Package(包)的命名:
Package的名字應該都是由一個小寫單詞組成,例如net.ebseries.modules。
(二)Class(類)的命名:
Class的名字首字母大寫,通常由多個單詞合成一個類名,要求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例如:DataFile或InfoParser。
(三)變數的命名:(駝峰命名法)
變數的名字可大小寫混用,但首字元應小寫。詞由大寫字母分隔,限制用下劃線,限制使用美元符($),因為這個字元對內部類有特殊的含義。如:inputFileSize。
(四) Interface(介面)的命名:
與Class的命名類似。
(五)Static Final 變數(相當於常量)的命名
Static Final 變數的名字應該都大寫,並且指出完整含義,例如:final MAXUPLOADFILESIZE=1024。
(六)方法的命名
方法名的第一個單詞應該是動詞,大小寫可混用,但首字母應小寫。在每個方法名內,大寫字母將詞分隔並限制使用下劃線。引數的名字必須和變數的命名規範一致。使用有意義的引數命名,如果可能的話,使用和要賦值的欄位一樣的名字:
setCounter(int size){ this.size = size; }
陣列的命名
陣列應該總是用下面的方式來命名:byte[] buffer;而不是:byte bu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