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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671210《Java程式設計》第四周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區別:不同物件的例項變數互不相同;所有物件共享類變數(類變數是與類相關聯的變數,也就是說,類變數是和該類建立的所有物件相關聯的變數);通過類名或某個物件直接訪問類變數,而例項變數只能通過物件訪問。

類宣告時,在class前加public稱為public類,不能用protected和private修飾類,訪問許可權從高到低為:public、protected、友好的、private 

  1. 類名首字母使用大寫字母;當類名由幾個單詞複合而成時,則駝峰習慣。
  2. 類體包括變數的宣告和方法的定義。
  3. 變數的名字除了識別符號規定外,名字的首單詞的首字母使用小寫;當變數名為多個單詞時,除首單詞首字母,其餘則駝峰習慣。  方法的命名同。
  4. 如果區域性變數的名字和成員變數相同,那麼成員變數被隱藏,即該成員變數在這個方法內暫時失效;除非使用關鍵字this,這樣子可以使用在該方法中被隱藏的成員變數。
  5. 成員變數有預設值,區域性變數沒有。
  6. 構造方法是類中一種特殊的方法,當程式用類建立物件時需使用它的構造方法。構造方法與所在的類同名,沒有型別;一個類可以有很多構造方法,要求引數的個數或型別不同;如果類中沒有構造方法,系統預設該類有一個無參的構造方法,空語句。
  7. 可變引數是指宣告方法是不給出引數列表中從某項到最後一項引數的名字和個數,但這些引數的型別必須相同。
  8. 物件的組合:(通過物件的組合可以實現方法複用)物件a組合了物件b,那麼物件a就可以委託物件b呼叫其方法,即物件a以組合的方式複用物件b的方法。
  9. 成員變數包括例項變數和類變數(類變數用static修飾,也稱靜態變數)
  10. 類中的方法包括例項方法和類方法
  11. 方法過載:類中的方法名字相同,但引數的型別或個數不同(物件的行為通過類中的方法來實現,行為的多型性就是方法的過載)
  12. this關鍵字
  13. 在編寫Java原始檔時,可以使用import語句引入有包(package)名的類
  14. 物件訪問自己的變數以及呼叫方法受訪問許可權的機制
  15. 友好變數和友好方法:不用private、public、protected修飾符修飾的成員變數和方法

教材學習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程式碼除錯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其他(感悟、思考等)

學習進度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