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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設計原則

單一職責原則SRP 當設計封裝一個類時,這個類應該只負責一件事。如果向一個類中不斷加入功能,會使介面過於複雜,整個專案過於依賴這個類,使整個專案或類失去彈性,所以我們要在開發時將功能分好類,實現單一職責原則。

開閉原則OCP 一個類應該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當我們增加功能時,應該以增加繼承子類的方式增加介面功能,而不修改原有的類。這就要求我們開發的時候要實現類功能抽象為介面。

里氏替換原則LSP 這個原則指的是子類必須可以替換父親,使用者在使用的時候,不能使用強制物件轉型為子類,客戶端也不應該知道物件是由哪一個子類替換的父親。這就要求我們開發時父類要包含子類重寫的方法。

依賴倒置原則DIP 這個原則講的是高層模組和低層模組都要依賴於中間的抽象模組。降低耦合度,這樣高層或低層模組缺失功能並不會影響彼此,都交由抽象類反饋到客戶端。

最少知識原則LKP 一個類應該越少用到其他類提供的功能越好。這樣可以降低類之間的耦合度,依賴度,換個角度就是增加了類的重用性。

多用組合少用繼承原則 在我們增加功能時,很好的方法是增加新的子類,這個子類有重寫父類方法的必要,但有時我們不需要父類的有些功能,這樣就顯得多餘了,我們新建一個類,類中新增一個原來父類屬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耦合度,組合也比繼承更容易維護。